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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马拉松和公路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平安
平安财险(备-意外)【2015】主20号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参加马拉松或公路跑赛事下简称马拉松赛事的、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猝死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猝死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猝死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猝死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猝死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猝死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伤残保险金受益人和医疗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保险期间内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猝死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参加马拉松赛事期间猝死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猝死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参加马拉松赛事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五条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伤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参加马拉松赛事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五条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医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参加马拉松赛事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此在符合本保险合同第二十六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保险单载明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交通身故特别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参加马拉松赛事期间内遭受交通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照第五条第项身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向受益人给付“交通身故特别保险金”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猝死、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中暑、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第七条  在下列期间被保险人猝死或遭受意外事故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非参加马拉松赛事期间

 

第八条  下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

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

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

发生上述第六、七条情形被保险人猝死或身故的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猝死保险金额”、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十一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  保险人按照第十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尽快做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十九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猝死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参加马拉松赛事的证明材料

5.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参加马拉松赛事的证明材料

5.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伤残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参加马拉松赛事的证明材料

5.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医疗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参加马拉松赛事的证明材料

5.释义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交通身故特别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参加马拉松赛事的证明材料

5.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保险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机构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8.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如为境外就医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按照被保险人在国内的保险单签发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

本合同涉及的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以结算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为准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者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保险单原件

保险费交付凭证

投保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

释义

第二十六条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实足年龄

马拉松赛事】指通过中国田径协会CAA、或国际田径联合会IFFA、或国际马拉松和公路跑协会AIMS注册认证的马拉松和公路跑赛事

【参加马拉松赛事期间】指从被保险人参加的马拉松比赛开跑起至被保险人结束该比赛止不包括前往和离开比赛的途中

【猝死】指身体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二十四小时内发生的死亡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医院】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 0083—2013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被保险人人身伤亡的事件

【醉酒】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未满期净保费】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

【辅助器具费】指购买、安装或修理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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