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区社保公积金政策?
今年对公积金贷款政策有重大的调整,就是贷款申请人婚姻状况为离异的,都要查询前配偶贷款情况,离异前的贷款次数是会影响到再次贷款的。
在与上海银行、苏州银行合作之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浙商银行推出非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委托逐月还商贷业务。
也就是说能够承办这项业务的非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银行推广到3家,对缴存职工体验到更多的实实在在的服务便利。
对于公积金的申请办理,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要在京住房公积金中心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账户正常的缴存职工,才可以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在非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本人或配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如果是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
南京公积金社保缴纳比例:
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效益情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