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购买了意外险却不能赔付,您知道为什么吗?哪些情况意外险不能赔付?

2021-04-0858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陈先生在朋友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意外险,在购买的几个月之后,因为高温中暑导致了陈先生的意外身亡,家属因为陈先生投保了意外险,所以请求理赔,但是被保险公司拒绝了。由此可见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需要明白的意外险的理赔定义,意外险中的意外特指:意外事故导致的,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这里的意外必须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意外险合同的保险事故。

 

以下列举意外险不能赔付的情况:

 

1.中暑身故因为高温引起的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每个人的病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中暑属于内在因素引起,不属于外来因素引起的,是可以被个人控制的。所以,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不会赔付。

 

2.个体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符合非原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通常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但是个人的食物中毒被视为个案,所以保险公司对于此种情况不理赔。

 

3.因病摔倒身亡:身体健康的人出现这种意外,正常情况不会死亡,最多骨折或者擦伤不至于丧命。假如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原因是自身疾病,那么摔倒就只是诱因,所以意外险是无法赔付的。如果投保的是人寿险,就可以获得赔付。

 

4.高原反应身故:高原缺氧和高温中暑是可以预见的,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要素。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高原缺氧是可以被预见,可以提前控制的。所以对于高原反应导致的死亡,意外险不能赔付。

 

5.过劳猝死:过劳猝死是因为长期慢性疲劳引致的,当事人却因为不自知或不以为意,身体耗竭而导致病发死亡,意外险不能赔偿。为避免过劳猝死,每个人都不要给自己太大的负担,珍爱生命最重要。

 

6.妊娠意外: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大,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但是被保险人可以购买母婴综合保险能够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7.手术意外死亡:手术导致的死亡是由于疾病需要手术,而非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本身和其亲属事先就已经知道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虽然,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意外,但这不是意外伤害。所以并无法得到理赔。所以想得到全面的保障,意外险与重疾险都必须购买。

 

8.冲浪溺水等高危险性的活动导致的身故:一般在寿险的意外伤害条款中都明确规定,如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活动造成身故、残疾、支出医疗费用等情况时,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的某些意外险产品也包含一些高危运动项目。有高危险运动需要的保险消费者可以购买这类产品。

 

总的来说,意外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无处不在的,需要提前预防意外可能带来的风险。但是意外险也有不能赔付的情况,作为保险消费者投保意外险之前,一定要提前知晓,到底哪些情况是不赔付的。如果您还有保险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和免费的保险规划师联系,他会给您提供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