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平安鑫盛常青树综合保障计划
推荐组合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50万+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30万+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30万+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2万+健享住院费用A 5份+住院日额20份+豁免保费重大疾病保险
年交保费:13818.02元 (被保人按1类职业计算) 交费期:30年 总交费:414540元 产品特点:“涨”是生命价值年年涨 “全”是健康呵护面面全 “享”幸福保障生生享 保险利益: 一大利益重疾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可以领取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鑫盛重疾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二大利益重疾豁免保费:交费期内发生大病,以后各期的保费不再缴纳;主险合同继续有效;1年期附加险在1年保障期结束时责任终止。分红继续有效。 三大利益高额身故保险金 疾病身故保障金: (未领重疾金,以中档分红为例,红利选择交清增额方式)疾病身故50万+交清增额 60岁累积增加保额达:656541元 70岁累积增加保额达:781813元 80岁累积增加保额达:947714元 意外身故保障金: 在保单30年度前因意外身故: (未领重疾金,以中档分红为例,红利选择交清增额方式)交费期内,意外身故80万+交清增额 40岁累积增加保额达:816962元 50岁累积增加保额达:868015元 59岁累积增加保额达:945768元 四大利益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致残,按残疾程度给付3---30万的保险金。 详细利益请见下表 保障利益 金额 备注 意外伤残保险金 3万----3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15万-3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3万----30万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15万----30万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五大利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20000元 六大利益享受分红,补充养老 公司每年把分红险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补充(因本建议书分红显示的是未增加保额下的分红,若增加保后,以下的当年红利会更高) 60岁时 当年分红可达 6176 65岁时 当年分红可达 6881 70岁时 当年分红可达 7592 可见,到了60岁,每年少说也有6000多的当年红利做为养老补充!(增加的保额测算进去的话,当年红利会远远高于此值) 七大利益现金价值: 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领取后合同终止 (未领重疾金,红利选择累计生息方式,现金价值不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 59岁现金价值 262250元 69岁现金价值 327850元 79岁现金价值 359950元 89岁现金价值 435750元 如果急用现金,最高还可以申请现金价值80%进行保单贷款 八大利益:住院费用报销(无论大病、小病、意外住院就理赔),住院费用每年可报销15000元,住院补贴200元/天。 注: 上述的红利预测不代表公司实际分红数据,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因为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因此交清增额也是不确定的,交清增额部分的现金价值也是不确定的。 重大疾病保障范畴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的多发性硬化27.严重的1型糖尿病28、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29、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30、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以上重大疾病定义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