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去世后,保单没有法定继承人怎么办?

2021-10-221224次浏览
小新客服
买过保险的人知道在投保时需要填写保单的受益人,但万一我们不幸身故后,而我们的保单上的受益人也不在了,这时候怎么办?是不是保险公司就不用赔付呢?要是赔的话,难道是赔给当初帮他投保的业务员?

答案肯定不是的,首先保险公司还是会依据条款内容进行赔付。赔付的保额作为被保人的遗产进行分配。而我国对遗产的继承可以按照《继承法》进行。

 

如果,出现保险法定继承人一方找不到情况下,可以按以下顺序继承:

 

《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那若在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又该如何分配保险的保额呢?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那么,保单可以更改受益人吗?需要明确的是:被保险人是可以要求更改受益人的。投保人在对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进行指定和变更时,须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若被保险人的本人是残疾保险金和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是不允许再指定或变更的。

 

其实,若投保时没有指定受益人,一旦有被保险人死亡的事件发生的话,则默认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若是想指定相关受益人可以通过保全来实现。而保全就是指保险公司为我们提供的各种售后服务,比如保单地址变更、受益人变更、缴费账户的变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