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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社保吗?南京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1-11-08272次浏览
小新客服
大专毕业后加入了一家家政服务公司的倩倩,公司与她签订合同的时候表示,试用期不缴纳社保,等后期转正后再补缴。倩倩听了有点不开心,以为她在学校学习过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倩倩咨询了专业的保险规划师,试用期内公司是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根据保险规划师的反应,还是有不少用人单位单方和员工约定,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缴。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所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

 

所谓强制性保险,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劳动关系一旦建立,就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试用期也属于合同期的一个部分。

 

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并不认为约定试用期即已经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一些用人单位试用期间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试用合格后再缴,此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在职场上还是时有发生。

 

包括随意延长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员工、或者先只签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再签劳动合同等等不合法的管理手段,如果劳动者不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为了急于得到一份工作而忍气吞声,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所以,像倩倩这样的情况,应当拒绝公司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的行为。要求公司为自己及时的缴纳社保。

 

对企业来说,不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看似眼下是省了一笔社保费用,但这种做法却是违法的。试用期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损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企业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自员工入职起就为其缴纳社保。

 

另外,根据南京市的相关规定,南京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8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80周岁以上老人各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学生儿童、大学生各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