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有为1号可选保障好不好?值得附加吗?

2021-08-26139次浏览
小新客服
有为1号是由复星联合健康推出的一款重疾险产品,它的保障责任比较丰富,由110种必选重疾保障和多项可选责任组成,如轻症/中症、癌症二次赔付、身故保障、保费豁免等责任,投保很是灵活。那么,它的可选保障究竟好不好呢?

1、轻症保障

 

有为1号保障51种轻症,赔付30%保额,最高赔3次,赔付力度中规中矩。

 

它覆盖了恶性肿瘤-轻度、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原位癌、冠状动脉介入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肾脏切除、慢性肾功能衰竭、较小面积III度烧伤、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内手术等高发轻症,不过缺失了“脑血管瘤”的高发轻症保障,整体来看还是不错的。高发轻症的覆盖的越全面,获赔的概率就越高,这项保障就越实用。

 

但消费者需要注意一点,部分轻症在实际赔付过程中,存在多选一赔付的情况,也就是隐形分组

 

1)冠状动脉介入术、较轻急性心肌梗死、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三赔一;

 

2)慢性肝功能衰竭、早期肝硬化二赔一;

 

3)微创颅脑手术、植入大脑内分流器二赔一;

 

4)单耳失聪、听力严重受损二赔一;

 

5)实力严重受损、糖尿病视网膜晚期增生性病变、单目失明、角膜移植四赔一。

 

“多赔一”会降低大家的获赔概率,并不是一件好事,因此在投保时,尽量选择没有“隐形分组”或者“隐形分组”少的产品

 

2、中症保障

 

有为1号保障25种中症,赔付50%保额,最高赔2次。目前市场上大部分重疾险的中症赔付比例都达到了60%,相比较之下,有为1号的中症赔付比例就稍显逊色些。

 

3、癌症额外赔付、二次赔付

 

有为1号提供了癌症额外赔付以及癌症二次赔付两项可选责任。

 

癌症额外赔付:在保单前20年首次确诊为癌症,可以额外获得50%保额的赔偿,这加上重疾赔付的话,患癌症最高可以赔偿150%保额。

 

癌症二次赔付:如果首次重疾为癌症,三年后无论癌症是扩散、转移、持续都可以额外获得100%保额的赔偿;如果首次重疾非癌症,间隔180天后患上癌症,额外赔付100%保额。

 

4、身故/全残保障

 

有为1号重疾险约定,18岁前身故/全残,赔偿已交保费;18岁后身故/全残,赔偿100%保费。

 

对于身故/全残这项可选责任,如果附加上,保费会比较高,而且重疾和身故是共用保额的,如果赔了重疾,就无法再赔偿身故了,所以相较来说,更加建议朋友们单独再购买一份寿险,比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