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吴附加尊享安康疾病保险责任
1、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障50种轻症,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或者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20%的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疾病: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特定脑中风后遗症、心脏瓣膜介入手术、3周岁后视力受损、严重头部外伤、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双侧卵巢切除术、肾上腺切除术、胆道重建手术、单眼失明等。
2、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100种重疾,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或者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给付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终止。
医院:指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附属于前述医院或单独作为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等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全日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专科医生: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③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
④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东吴附加尊享安康疾病保险保险金申请
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受益人在申请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保险金时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书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会在5日内做出核定,情况复杂的,会在30天内做出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