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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全球幸福盈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有什么特色?账户价值如何评估?

2021-07-082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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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全球幸福盈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是由同方全球人寿承保的一款兼具身故保障和满期返还的产品,下面就让我们具体去了解一下。

一、同方全球幸福盈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的投保信息

 

1.投保年龄:出生满7天至七十周岁

 

2.缴费方式:趸交

 

3.保障期限:5

 

二、同方全球幸福盈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的特色

 

1.稳健投资安享盈利:年最低保证利率2.6%,投资稳健,可以安享盈利

 

2.专家理财运作透明:由专家打理的专属万能账户,运作透明,每月定期公布结算利率,结算利率不封顶

 

3.天天复利月月结息:每月对个人账户价值结算一次,按宣告结算利率复利累积,轻松实现财富持续增值

 

4.资金领取灵活便利:可随时根据自身财务需求,从个人账户中提取资金,满足不时之需。

 

三、同方全球幸福盈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的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未满十八周岁,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且身故时年满十八周岁,保险公司按120%×(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累计已申请部分领取的个人账户价值)、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个人账户价值这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障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期届满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四、同方全球幸福盈B款两全保险万能型如何评估账户价值?

 

个人账户建立时的个人账户价值等于合同已交保险费。

 

保险公司每月宣告上一个月的结算利率,并根据宣告的结算利率采用复利方式对上一个月的个人账户按日结算利息,结算利息计入个人账户价值。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满期时,若当月的结算利率尚未宣告,则保险公司根据最近一次已宣告的结算利率采用复利方式对尚未结息的个人账户按日结算利息。合同因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满期之外的事项效力终止时,若当月的结算利率尚未宣告,则保险公司根据最低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采用复利方式对尚未结息的个人账户按日结算利息。

 

首期末个人账户价值=已交保险费 x(1+当期结算利率)-当期部分领取金额以后各期末个人账户价值=上期末个人账户价值 x(1+当期结算利率)-当期部分领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