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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保险公司怎么样?安联保险公司的母婴保险有必要买吗?

2022-05-254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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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保险公司的前身为德国安联保险集团于2003年单独出资成立的保险公司。2018年7月,公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增资,引入京东等4家新股东;同年10月,公司名称获批变更为“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安联保险公司凭借德国安联集团130年的保险及风险管理经验,以及京东集团在数字化技术及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上的领先优势,京东安联财险秉承“智·惠”保险价值主张,合力打造以客户为中心,以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驱动的科技型保险公司。

 

目前,京东安联财险设有上海分公司、广东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四川分公司以及深圳营销服务部。2019年,公司全年保费收入达到25.3亿元,同比增速104%。全年累计服务客户数突破1.7亿人。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披露的数据,京东安联财险的偿付能力为291.1%,风险综合评级为A级,符合银保监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的要求。综合来京东安联财险的自身实力、股东实力都是非常雄厚的,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都非常充足。

 

.安联安孕无忧母婴疾病保险有必要买吗

 

母婴保险还是有必要购买的,因为母婴保险不仅能对孕产妇进行保障,对新生儿的保障也是全面的。

 

1.投保范围:投保时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之间,未怀孕或者怀孕未满28周且身体健康的女性可作为保险合同的第一被保险人。第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受孕或在投保时受孕未满28周,该次妊娠娩出的活产新生儿为保险合同的第二被保险人。

 

2.妊娠疾病保险金:第一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首次出现保险合同约定的妊娠疾病的症状或体征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间初次确诊为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妊娠疾病,则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被保险人妊娠疾病保险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此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妊娠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3.第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若第一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满后因患本合同约定的妊娠疾病身故或因分娩身故,则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一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4.分娩风险保险金:若第一被保险人怀孕满37周之后至分娩(包括在医生建议下提前终止妊娠)结束期间发生胎儿死亡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向第一被保险人给付分娩风险保险金。

 

5.第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若任何第二被保险人在分娩结束后存活未能超过30日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第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第二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无论第二被保险人人数之多少,保险公司按实际身故人数给付本项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