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康卫士1号重疾险加量不加价,新增新冠病毒保障!

2021-10-21205次浏览
小新客服
至今为止,新冠病毒已经持续了2年。虽然国内疫情已经控制,但是时不时也会有些地区出现确诊。小康人寿为了全力抗击和更好地应对疫情的发展,决定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对康卫士1号重疾险新增新冠病毒保障。

一、康卫士1号新增新冠病毒扩展责任

 

为了更好地应对疫情、抗击疫情的发展,小康人寿对康卫士1号重大疾病保险在保费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责任扩展,为客户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险保障。具体内容如下:

 

1、在合同生效日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的,适用中症疾病保险金责任,即赔付60%基本保额;

 

2、在合同生效日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适用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即赔付100%基本保额。

 

其中,普通型是指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重型指成人符合以下任何一条:

 

①出现气促,RR30/分;

 

②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③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

 

④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

 

危重型指: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②出现休克;

 

③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责任扩展有效期为:截至20211231日期间,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二、什么情况不承担新冠病毒扩展责任

 

保险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属于保险责任扩展范围,小康人寿不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扩展责任:

 

1、在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认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康卫士不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扩展责任;

 

2、因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接触史,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314日内有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区域旅居史的客户;

 

4、非中国大陆地区确诊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