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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附加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能买吗?

2021-12-17336次浏览
小新客服
重疾险就是重大疾病保险,指的是投保人投保了重疾险,过了观察期,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一些重大疾病,比如癌症、脑溢血、心肌梗塞等,或者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肢体缺失等,保险公司会按照投保时的保额给付一笔保险金。那么,恒安标准附加增额终身重大疾病能保障什么内容呢?我们来一起看看!

.什么样的人适合购买终身重疾险?

 

1.年龄较大且经济稳定的中年人。这类人群一般指的是年龄已经在40岁以上的人。因为在这个年龄阶段,大多数的人在经济上已经非常稳定了,有能力为自己做好重疾保障,同时,如果这类人群购买定期重疾险的话,那么无疑保费是会非常贵的。因为它作为一种消费型的险种,保费是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的。

 

那么到后期的5060岁之后,保费会更加昂贵,不仅造成无法续保的风险出现,还有可能发生保费倒挂的现象。因此这类人群是比较适合购买终身重疾险产品的。

 

2.有经济能力的年轻人。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年轻人也是适合购买终身重疾险的人群之一。因为越年轻投保,保费就越划算。再者,年轻人所需求的保障时间较长,同时还可以把这类投保当做一种强制储蓄,让自己有保障的同时也能在老了之后留下一笔钱财给下一代。

 

.恒安标准附加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能买吗?

 

1.保险责任的开始和终止

 

投保人完成投保申请,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本附加合同成立。自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到达保险公司的账户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生效,具体的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公司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自动终止:主险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附加合同的效力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止,未在中止期间内恢复效力的;附加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或保险责任终止的情形。

 

2.重大疾病保障:保障75种重大疾病,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被保险人被确诊为重大疾病时保单年度数和交费期间数的较小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3.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身故的,赔付已交保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在18周岁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数和交费期间数的较小者。

 

4.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之前永久完全残疾的,赔付已交保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在18周岁之后永久完全残疾,身故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被保险人身故时保单年度数和交费期间数的较小者。

 

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保险公司最多只给付其中一项, 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附加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