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一生守护重大疾病保险怎样给付保险金?有哪些免责条款?

2021-11-03357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中荷一生守护重大疾病保险是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它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是一款性价比非常不错的保险产品。今天的文章我们就来看看这款保险产品的保险金怎样给付。

一、中荷一生守护重大疾病保险怎样给付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如果合同中止后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起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为准)以内(含当日),出现了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重疾的症状或体征,或经医学检查发现患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重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合同已缴的保险费。

 

如果被保险人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如果合同中止后复效,则以最后复效日起持续有效一百八十日为准)以内(含当日)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无息全额退还合同已缴的保险费

 

二、中荷一生守护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免责条款?

 

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参与殴斗、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 (AIDS)(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疾病,先天性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3、如果被保险人的身故由下列原因所致,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9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合同因上述第1项情形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合同因上述第1项情形外的其他情形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