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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提供哪些保障?适合哪些人买?

2021-06-13199次浏览
小新客服
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是平安推出的一款寿险产品,保障期限为5/10年。今天,小新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具体能提供哪些保障?定期寿险又适合哪些人购买呢?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来了解一下。

一、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提供哪些保障?

 

平安护航壹号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

 

1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退还投保人所支付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之后因免责意外的情形身故,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每次合同恢复效力)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的,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意外全残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合同附表所列全残的,保险公司会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身故保险金和意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只给付其中一项。

 

二、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不提供哪些保障?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会投保人退还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增、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三、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适合哪些人买?

 

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适合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贷、车贷,承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工薪一族投保,因为他们正处于人生责任最重的时候,万一发生意外,房屋的还贷压力、孩子的教育费用压力、老人的赡养费用压力,都会让整个家庭不堪重负。

 

一份定期寿险,价格相对便宜,不会占据太多家庭支出,而且能让被保险人在有限的时间里,用最少的钱获取最大的保障,给家人和未来多一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