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保德信福星高照B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有什么特色吗?

2021-05-1022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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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保德信福星高照B款重大疾病保险是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一款重疾险产品,复星保德信福星高照B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障有什么特色吗?本文对此款产品做了详细的介绍。

一、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公司可靠吗?

 

2012年成立的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33.621亿元人民币,总部设立在上海。由复星与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联合发起组建的合资寿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在上海、北京、山东、江苏、河南和四川都有分支机构。

 

二、复星保德信福星高照B款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介绍

 

1、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被分为三组,每一组重大疾病保险金只能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结束,当三组重大疾病保险金都给付结束,本合同效力终止。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如果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列重大疾病,并且是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的,那么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该重大疾病所属的组别保险责任终止,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需要距第一次满365才行。

 

2、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被分为三组,每一组轻症疾病保险金只能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组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结束,当三组轻症疾病保险金都给付结束,本合同效力终止。

 

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如果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列轻症疾病,并且是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的,那么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向受益人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该轻症疾病所属的组别保险责任终止,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需要距第一次满180才行。

 

3、身故保险金: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如果在等待期后不幸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将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不含十八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将按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数额向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含十八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

 

4、被保险人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如果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为保险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或者轻症,并且是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的,那么自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确诊的那天起,保险公司将豁免剩余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果被保人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重大疾病或轻症,则不受等待期限制。

 

由上文可见,复星保德信福星高照B款重大疾病保险将轻症和重症都分为3组,每组可赔付一次,一共可赔付三次,保障身故和被保险人重疾/轻症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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