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都会人寿附加都会关爱长期重大疾病保险2009版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发生下列两种情况之一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将按投保人累计已交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保险费之和与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两者之间的金额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被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
②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原因导致被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2、多倍给付保险金:
①被保险人如果为女性,并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天后,被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乳腺癌或子宫癌,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除了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多倍给付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如果为男性,并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90天后,被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肝癌或肺癌,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除了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0%给付多倍给付保险金。给付多倍给付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及其主合同终止。
二、大都会人寿附加都会关爱长期重大疾病保险2009版责任免除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患有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多倍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遗传性疾病(肌营养不良症除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急诊和医疗服务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