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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定期寿险不保什么?什么情况下责任免除?

2021-04-2819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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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定期寿险是中意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附加定期寿险,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或全残的保障。中意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定期寿险不保什么?什么情况下责任免除?本文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说明。

一、中意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定期寿险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18-55周岁;

缴费方式:3/5年交、至14/17周岁;

保险期限:至22周岁;

 

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称为第二被保险人,第二被保险人只能为主合同被保险人的父母且为主合同的投保人。

身故保障

 

若第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自第二被保险人身故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每年向主合同被保险人给付生活津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生活津贴给付终止:

 

主合同被保险人身故;

主合同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全残保障

 

若第二被保险人发生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确认全残时未满60周岁,保险公司自第二被保险人确认全残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每年向主合同被保险人给付生活津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生活津贴给付终止:

 

主合同被保险人身故;

主合同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后首个保险单周年日。

 

二、中意附加投保人子女生活保障定期寿险不保什么?什么情况下责任免除?

 

身故保障责任免除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二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第二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两年内自杀;

 

2投保人、受益人对第二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第二被保险人自残;

 

3第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醉酒、斗殴,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第二被保险人未经医生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5第二被保险人自保险单签发日或最后一次合同复效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七年内因患有艾滋病导致死亡;

 

6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第二被保险人参与军事行动。

 

全残保障责任免除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二被保险人全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投保人、受益人对第二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第二被保险人自残;

 

2第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醉酒、斗殴,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3第二被保险人未经医生处方注射、吸食、服用毒品或处方药品;

 

4、第二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5先天性疾病及精神疾病;

 

6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第二被保险人参与军事行动;

 

7第二被保险人参与任何有报酬的体育运动;第二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任何体育运动(不包括棋类运动员);第二被保险人参加在洞穴、极地、火山、冰川、森林、峡谷、沙漠、海洋、太空或任何无人区进行的探险、考察和旅游;第二被保险人进行赛马或练习赛马、马术表演或练习、马球、车辆表演或竞赛、练习车辆表演或竞赛、赛艇、滑板表演或竞赛、滑水、跳水、戴水肺潜水、滑雪表演或竞赛、跳高滑雪、大雪撬、雪橇、滑冰表演或竞赛、冰球、攀岩、攀冰、攀登海拔三千五百米以上山峰、蹦极跳、跳伞、拳击、摔跤、武术和跆拳道运动;第二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行器或空中运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滑翔机、滑翔翼、滑翔伞、动力伞、气球)期间,不包括以乘客身份搭乘普通商业航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