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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星重疾险怎么样?中航重疾险能保障什么内容?

2022-09-15149次浏览
小新客服
中航三星指的是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它是由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和韩国三星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各自出资50%共同创建的,成立于2005年,总部设于北京。它也是中国第一家中韩合资寿险公司。不过公司在2015年发生了股权变更,成为了由中国银行控股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所以公司也更名为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又简称“中银三星人寿”。

中航三星主要是开展寿险业务,推出的保险产品涉及到保障、储蓄、投资、养老和医疗等多方面的领域。经营范围涵盖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它主要是通过个人代理、银行保险、团体营销、电话销售四大渠道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和理财服务,可以充分满足客户多方面的保障与理财需求。

中航三星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还是非常不错,值得购买的。因为该产品保障的内容非常全面,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以及高残保险金,作为一款附加险,再结合主险的保障,能够很好的完善对被保险人的保障。

另外,产品的投保也非常灵活,凡是符合承保条件者大都是可以投保的,保险期限可与保险公司约定,缴费方式同主合同的缴费方式相同。

二.中航三星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该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后初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医院确诊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该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日)起90日内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但因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不受90日的限制。

2.身故或高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该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日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告诉残疾,则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高残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但因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不受上述90日的限制。

如果被保险人在该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日)起9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则保险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同时该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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