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御立方三号两全保险是什么?合同保障什么情况下终止?

2021-05-11319次浏览
小新客服
御立方三号两全保险是什么呢?这款保障其实是可以针对被保险人合同保障期间生存和死亡两种情形进行保障的产品,另外对于一些重疾、轻症也能理赔。

御立方三号两全保险是什么

一、御立方三号两全保险是什么

 

御立方三号两全保险是一种可以对于被保险人生存和死亡两种情形进行保障的保险。此外还可以保障被保险人保障期间罹患重疾、轻症的情形进行承保,在同类产品中还是非常出彩的。

 

御立方三号两全保险对于重大疾病保障的赔付金额比例为100%的保险金,重疾保障的风险种类为60种,产品可以赔付的次数是3次。轻症保障中可以赔付的金额为20%比例的保险金,轻症保障的疾病风险种类为35种,轻症赔付次数是3次。身故保障则可以在保险合同等待期结束后,且是被保险人18周岁前,理赔其已缴纳的保费,被保险人如果是18周岁后出险,则可以得到保险金额的理赔。

 

二、御立方三号合同保障什么情况下终止

 

御立方三号保险合同规定,若产品合同保障期间内,出险下列情况之一时,本附加合同效力将到此终止:

 

1、主合同效力终止;

 

2、本附加合同的满期日当日24时;

 

3、被保险人身故时;

 

4、投保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的;

 

5、本附加合同已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6、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且未能跟同主合同约定办理复效的;

 

7、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其他效力终止的情况。

 

三、御立方三号犹豫期怎么算

 

对于御立方三号,保险公司会给予被保险人15天的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合同犹豫期内,若投保人确定此保险合同与自身风险保障需求不符,可向保险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将保险合同退还至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收到书面申请当日起,保险合同效力将正式解除,保险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退还已收本合同全部保险费。

 

但投保人/受益人若曾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则不得在上述规定的犹豫期内行使合同解除权。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还需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材料:

 

1、保险合同原件;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首期发票。

 

若在保障期间存在不清楚、不了解的问题情形,可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环,或是前往保险公司线下柜台咨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