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寿险〔2012〕101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文明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寿发〔2012〕1、2、7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李文明、李海峰、余宏担任你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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