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新一站呵护保住院保障——客户告知书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新一站呵护保住院保障健康告知-京东安联财险
请确认被保险人以下所述事项均为“否”:
1、是否曾有如下健康问题?
-与血液、心脏、循环系统相关的疾病或症状,如心脏病、心绞痛、先天性心脏缺陷
-任何癌症、肿瘤
-中风、癫痫症、或任何影响脑部或神经系统的失常
-糖尿病,肾或膀胱疾病
-肝脏疾病或症状(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是肝炎带菌者)
-耳疾、眼疾、鼻部疾病或咽喉疾病(不包括普通感染)
-与骨骼、脊骨或肌肉相关的疾病或症状
2、最近2年中,是否做过以下一项或几项检查并检查结果有异常?
-X光、B超、彩超、CT、核磁共振、内窥镜、病理活检、眼底检查
3、最近1年中,是否有因病连续住院5天及以上,或病假累计15天及以上?
4、最近6个月,是否有任何不适症状,如持续发热、眩晕、胸痛、咳血、便血、紫斑、体重下降超过5公斤?
5、是否曾患有以下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畸形、抽搐、小儿麻痹、儿童多动症、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脑炎、白喉、破伤风、百日咳?
 
在确认本健康告知内容时,请您务必履行相应的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保险公司健康告知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注:该文件是PDF文件格式,需要用Adobe Acrobatr软件阅读。
如果您无法阅读,请点击这里下载并安装该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