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终身防癌险——客户告知书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终身防癌险健康问卷-平安健康
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并如实告知。若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与告知内容不符:
(1)一经发现,保险公司将依据法律解除合同。
(2)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将依据法律解除合同,同时根据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情况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确认被保险人是否有以下情况?
1.被保险人在其他公司投保癌症保险被拒保、延期、除外或加费。
2.被保险人曾经或正患有下列任一疾病,体征或检查异常:
A.性质不明的肿块、息肉、结节、肿瘤、新生物、包块、占位、囊肿或淋巴结肿大;长期发热、吞咽困难、咯血、呕血、便血(非痔疮出血)或黑便、反复皮肤粘膜出血、血尿、贫血、腹水、半年内体重减少5公斤以上(主动减肥除外);
B.肿瘤标志物*或病理学检查异常、艾滋病病毒筛查阳性;
C.被保险人被确诊罹患以下疾病: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类癌、交界性肿瘤、原位癌、癌前病变、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或携带乙型肝炎病毒(乙肝病毒携带、乙肝表面抗原携带)、丙型肝炎或携带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或携带艾滋病毒、慢性萎缩性胃炎、胃溃疡、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甲状腺结节、肺部结节;
D.女性专项:子宫颈疾病,且宫颈上皮内瘤变或HPV阳性;不规则阴道流血、卵巢占位/包块、乳房结节/肿块或包块、乳房皮肤或乳头有不明原因的凹陷/糜烂/变形或溢液、畸胎瘤、葡萄胎、绒毛膜癌或其他滋养细胞疾病。
3.被保险人的近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有2个及以上在60周岁前罹患同一癌症。
4.被保险人吸烟(包括但不限于香烟、雪茄、水烟、鼻烟等)每天超过40支或每周饮酒大于等于30个单位(每一个饮酒单位相当于1杯(300ml)啤酒,半杯葡萄酒,1两白酒)。
 
注:肿瘤标志物*: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癌抗原125(CA125)、癌抗原199(CA199)、癌抗原15-3(CA15-3)、癌抗原50(CA50)、糖类抗原242(CA242)、胃癌相关抗原(CA72-4)、铁蛋白(SF)、β2微球蛋白(β2-MG)、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鳞状细胞癌抗原(SCCA)、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注:该文件是PDF文件格式,需要用Adobe Acrobatr软件阅读。
如果您无法阅读,请点击这里下载并安装该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