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告知-北京人寿
1.保单形式: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表现形式,电子保险合同与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投、承保流程:投保人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勾选需要的保险计划以及确认健康告知,系统会实时核保,核保通过后,投保人可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缴纳保费,保险合同成立。续期缴费为多年交费方式,一年后的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3.偿付能力披露:按监管要求,我司会定期披露偿付能力相关信息,具体详见www.beijinglife.com.cn(公开信息披露专栏)。
4.退保:本产品有15日的犹豫期,犹豫期内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犹豫期外退保会有退保损失。犹豫期从保险合同签收日起开始计算。
5.保单现金价值:指保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险合同中列明了每个保单年度末的保单现金价值,您可在收到电子保单后查看。
6.续期保险费的交纳方式:保险公司会在约定的保险费交纳日从您购买时填写的银行账号中划扣当期应交的保险费。请您保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
7.宽限期: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的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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