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告知-三峡人寿

 投保告知

1、投保地区

您购买的保险产品由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保,本公司目前在重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仅限在设有分支机构的区域销售

2、如实告知义务

按照中国《保险法》相关内容,保险人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责任。具体以本产品条款中“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内容为准。

3、保单形式

本产品采用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承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险合同与纸质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保险合同发出之日视为您的保险合同签收日。

4、发票获取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保险合同犹豫期结束后,公司将以短信方式将电子发票的查询下载地址发送至投保人手机。

5、保单查询及验真服务

您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3)96999或登录官网(www.tg-life.com.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三峡保险”(微信号:Sanxiarenshou)进行保单查询服务。

6、犹豫期事项

本产品15日犹豫期。

7、客户服务

1)投保、承保流程:投保人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勾选需要的保险计划以及确认健康告知,系统会实时核保,核保通过后,投保人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缴纳保费,本公司签发保险单,保险合同成立,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生效。若投保产品为多年交费方式,一年后的保险费用,本公司将从约定银行账户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2)退保流程:如果您的保单需要办理退保,请通过平台提交退保申请。本公司会将退保金退还至投保人名下指定账户。

3)理赔流程:出险后请尽快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3)96999进行理赔报案,根据理赔须知提交索赔资料,本公司进行案件审核,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进行理赔金支付,理赔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至受益人名下的指定银行卡账户中。

4)投保咨询、投诉方式:在投保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在线咨询客服,您也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023)96999进行咨询或投诉。

5)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身处本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后续服务可能会有影响。

6)本公司可通过官方微信“三峡保险”(微信号:Sanxiarenshou)及电子邮件(邮箱:service@tg-life.com.cn)为您提供线上保全、理赔、续期、回访和咨询投诉等售后服务。

8、信息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不会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授权的第三方。

9、投保注意事项

1)请您详细了解您所投保的内容,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请注意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费用扣除、理赔、现金价值等关键内容;任何与保险条款内容不符的说明、承诺及解释均属无效。

2)请全面理解所要投保的产品并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间;请您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适合的交费期间和交费金额。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无法持续支付保险费可能将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

3)您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本人已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为其投保人身保险,并认可相关身故保险金额,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4)责任免除条款关系到您和其他保险合同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在保险条款中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您及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保险条款中有关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

5)本公司需要采集的客户信息包括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及其他有关信息,前述信息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保单服务,请务必如实填写。如您未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可能会造成保险合同无效、被解除、终止,或承担其他责任。未经您同意,本公司不会将客户信息用于人身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若您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6)身故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若身故受益人未指定,则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7)本产品只对“中国税收居民”开放在线投保,“非中国税收居民”暂时不提供投保服务。

10、投保人(以下简称本人)声明确认

1)投保时,本人就该产品的保障内容向被保险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2)本人兹声明所填写的各项投保内容属实,了解并接受如果投保信息不真实,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将有权拒赔和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3)本人知晓确认:购买的保险产品由贵公司承保,目前在重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仅限在设有分支机构的区域销售。

4)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了解该产品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费用扣除等。

5)本人确认本次投保流程中提供的扣款账户信息是投保人本人的账户,本人授权从此账户支付与贵公司约定的各期保险费并接收贵公司的各种退费。若因账户余额不足造成的转账不成功,致使保险合同不成立或不能持续有效,因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6)本人知晓,基于购买保险的风险评估的需要,本人知悉并同意授权贵公司将本保险合同项下的投保人、被保人及指定受益人的相关信息,以风险评估为目的提供给第三方用以调取相关行为、财务、信用、教育、健康等信息。本人同意贵公司以电子授权的方式代本人对第三方进行调查授权。此过程中,贵公司与接受数据的第三方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7)本人知晓确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身处公司没有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后续服务可能会有影响。

8)本人声明本人国籍为“中国”,本人声明本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注释:1、中国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2、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及纳税人识别号相关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3、军人、武装警察持有有效的军官(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即认为是仅“中国税收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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