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权益中,“本合同”是指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爱心人寿守护神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合同》。
适用人群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如果选择保险期间为20 年、30 年、保至25 周岁、保至30 周岁,投保年龄+保险期间≤40,且在保险合同期满前,本合同未发生过保险合同中止、未申请过任何保险金赔付,方可享有本“忠诚客户”权益。
权益
本合同期满后60 天内,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可以以“免健康告知、免等待期”的形式投保本公司“爱心人寿爱加倍重大疾病保险”。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按照届时费率、被保险人年龄、缴费期限计算费率承保。
本合同期满后投保“爱心人寿爱加倍重大疾病保险”需满足下列条件:
a) 被保险人需为同一自然人;
b) 投保基本保额不得高于本合同基本保额,且不得超过50 万元;
c) 保险期间需为终身。
若“爱心人寿爱加倍重大疾病保险”在权益发生时已停售,本公司将指定其他在售重大疾病保险作为“免健康告知、免等待期”投保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