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境内旅游险计划A——客户告知书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一站境内旅游险计划A责任免除-人保财险
华夏游境内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5)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6)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释义见8.7);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1)恐怖袭击;
12)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
13)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行为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
14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5)从事高风险运动(释义见8.8);
16)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释义见8.9);
17)酒后驾驶(释义见8.10)、无有效驾驶证(释义见8.11)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见8.12)的机动交通工具;
18)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
19)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
20)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
21)受雇于商业船只、服军役、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
22)从事石油挖掘、采矿、空中摄影、处理爆炸物、森林砍伐、建筑工程、水上作业、高空作业之类的职业活动;
23)以医疗为目的或违背医嘱进行旅行。
 

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急性疾病医疗保险条款(2009版)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主险合同2.2中(12)-(23)各款之情形;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3)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6)既往病症(释义见4.4)及其并发症;

7)先天性疾病;

8)传染病(释义见4.5);

9)首次就诊未能在发病后24小时内进行的,但因不可抗力原因所导致的除外。

 
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意外医疗保险条款(2009版)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主险合同责任免除中各款之情形;
2)投保前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
3)先天性疾病与先天性畸形;
4)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5)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
6)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疾病身故保险条款(2009版)
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罹患疾病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主险合同2.2中(12)-(23)各款之情形;
2)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3)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6)既往病症(释义见4.1)及其并发症;
7)先天性疾病。
 
 
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紧急医疗运送和运返保险条款(2009版)
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医疗运送或运返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主险合同2.2中(1)-(7)、(10)-(23)各款之情形;
2)既往病症(释义见3.3)及其并发症;
3)先天性疾病与先天性畸形;
4)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5)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
6)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7)任何因第三方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或任何已包含在旅行收费中的费用;
8)任何未经由保险人所委托的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费用。
 
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身故遗体运返保险条款(2009版)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的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主险合同2.2中(1)-(7)、(10)-(23)各款之情形;
2)既往病症(释义见4.1)及其并发症;
3)先天性疾病与先天性畸形;
4)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牙科治疗或手术以及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或牙齿整形;
5)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
6)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7)任何因第三方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或任何已包含在旅行收费中的费用;
8)任何未经由保险人所委托的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费用。
 
附加华夏游境内旅行个人责任保险条款(2009版)
因下列原因而承担的任何个人责任,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2)由被保险人所拥有或者由被保险人监管或控制下的动物或财产损失;
3)任何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恶意、违法、犯罪、不正当行为造成的损坏或伤害;
4)贸易、商业或职业行为;
5)使用(暂时居住除外)或拥有土地房屋;
6)使用或拥有海、陆、空运输工具(无论有无营运执照);
7)被保险人参加赛马、赛车、使用枪支;
8)任何对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释义见7.2)、雇主或雇员人身或财产造成的损坏或伤害;
9)任何由法院裁判的惩罚性、警戒性责任或罚款、惩罚;
10)被保险人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赔偿的义务。
期间除外
在下列期间的任何个人责任,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主险合同2.2.2期间除外中各款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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