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养老保险跨省续接

本人性别女,于1996年7月毕业分配工作在淄博,在厂里是干部身份,于2005年3月辞职,后个人缴交养老保险至2008.6,后在济宁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至2009.02,先到南京工作,养老保险于2009.10启动 补充:2005年3月后是自谋职业,有的给交保险,有的不给交,但是截止到2009.02月个人未欠缴养老保险问:1、2009.3---2009.09半年的养老金在哪里补交? 2、如何能跨地区续接? 3、如果不能续接,我符不符合领取退休金的条件? 4、我的退休年龄是50岁,还是55岁?

***ng / 2010-01-04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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