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前买的健康险适用于新保险法吗

我9月份给我妈买了份健康险,可以享受到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吗?

最佳回复

可以享受不可抗辩。但是要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等2年后。适用(三)第五条 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下列情形下的期间自2009 年10 月1 日起计算:(一)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法施行后,适用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十日的;(二)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保险法施行后,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三十日的;(三)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四)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收到保险标的转让通知,保险法施行后,以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请求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三十日的。

Olicer-she2010-10-18

其他回复 共6

Terald-zong2011-10-23

你好;上面的伙伴说的很对,只要我们在投保时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就不存任何的顾虑。

JEROME-guo2011-05-24

原来的合同,不论签署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使用不可抗辩条款是时间都统一从2009年10月1日起两年内。

natice-feng2011-04-07

楼主: 你好!是可以享受新保险法,从2009年10月1号开始,如实告知了就不要有顾虑了。

Betnsyn-zhou2011-01-01

你好,新的保险法实施是2009年10月1日,也就是说所有的保险都要履行新保险法规定!当然你可以享受不可抗辩条款,因为这是你的权利!

Oswene-yu2010-09-01

我9月份给我妈买了份健康险,可以享受到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吗?你好,9月份买的是不适合新法的,但是旧法也有旧法的优势

Annica-wan2010-03-28

原来的合同,不论签署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使用不可抗辩条款是时间都统一从2009年10月1日起两年内。如果健康告知不存在隐瞒,欺骗的情况,就不存在不可抗辩条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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