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评论一下:投重大疾病保险 需擦亮眼睛跨两道坎

投重大疾病保险 需擦亮眼睛跨两道坎http://finance.QQ.com  2006年03月09日14:56   2006年1月20日,深圳6名投保人给友邦深圳公司发去了《关于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返还保险费的函》,要求解除与友邦公司所签订的“守护神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并要求友邦全额退保险费。而这之前某媒体也对重疾险报道了一篇《医学专家曝光理赔陷阱,重疾险或成空头支票》的文章。紧接着,不少文章接连“炮轰”重疾险,重疾险成了众矢之的,那么,投保人该如何选择重疾险呢? 如果说万能险在2005年饱受宠爱与抛弃,冷暖两重天的话,那么2006年就是重疾险不好的开头年。有调查数据显示,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很高。在人们对重大疾病险的重视和理赔数量的增加的同时。重疾险理赔的官司也急骤增加。 在网上不少攻击重疾险的文章后,不少人对重疾险产生了畏惧心理。一些投的重疾险的人感到自己上当受骗,想投重疾险的人现在更拿不定主意了。更有“重大疾病险,不死别想拿到保险”的传言,说法虽然有些危言耸听。但重疾险的合同条款确实受到了不少人的争议。其实,消费者在投重疾险的时候,只要把眼睛擦亮,跨越投保重疾险的两道必经的坎后,就能减少以后理赔可能产生的麻烦和损失。 第一道坎:彻底理解医学术语 重疾险受到攻击的原因主要是很多人认为买了重疾险就什么重大疾病都能赔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只有你身患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才能获得赔付。而大部分投保人反映,绝大多数人并不了解保险公司赔付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究竟有哪些,他们也无法看懂这些专业性极强的释义条款,而这也为后来的理赔纠纷埋下了祸根。 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医学术语,即使是专业医生也要好好的研究一番,因为保险上的病种与临床医学上的有多说法都不太一致,所以不要拿以自己的习惯思维来解释保险合同上的条款,通常认为,只要是保险条款中涉及到的疾病,保险公司就应该赔付,而多数投保人对于这些疾病也只能说出发病器官和疾病统称。因此,投保时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的疾病的详细解释。 有的重疾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也包含了癌症,看上去感觉还不错。但并非所有的癌症都可以得到赔偿。因而跨越重疾险的第一道坎就在于读懂这个“癌症”后面的进一步解释。 癌症一般指的是恶性肿瘤。恶性肿瘤的细胞能侵犯、破坏邻近的组织和器官。而且,癌细胞可从肿瘤中穿出,进入血液或淋巴系统.这就是癌症如何从原发的部位到其它器官形成新的肿瘤,这个过程就叫癌症转移。而重疾险只对这类的癌症进行赔付。 而保险条款中将原位癌排除在外,即原位癌的患者不在赔付范围内。实际上,原位癌是指癌细胞仍局限于上皮层内,还未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围组织,是癌症的最早期,而在癌症患者中,原位癌占了大多数。若患者在原位癌的时候进行治疗时,是不会得到赔偿的。而一般病情发展到恶性肿瘤,治愈的希望比癌症早期少了几分。因此,也就有人攻击重疾险是不死是得不到赔偿。当然,这样的话语也过于偏激。 除了对人类健康威胁最大的癌症外,保险条款中提到的肝炎,与大多数市民的理解也有一定的差异。通常市民所说的肝炎是指“甲肝”、“乙肝”等,但保险条款中的肝炎是急性重症肝炎亦称暴发性肝炎,因肝炎病毒感染而导致大部分肝脏坏死并失去功能,其发病率只占肝炎发病率的0.2~0.4%。这样一来,重疾险就失去了应有的保障作用。 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不是医生和专业人士,对于重大疾病的理解主要来自于生活常识和保险业人员的介绍,若保险业务人员对疾病的解释不是很到位,也极容易造成误解。由于大部分重疾险条款有非常多的专业术语,大都晦涩难懂,投保人在看不明白的情况下,最好是找专业的医师咨询,在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再投保。 第二道坎:谨慎关注条款限制 投保人在签名前,应认真看清投保单中的有关事项及保险条款的内容,然后才可以在投保单上签名。若有不懂的问题,应及时要求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予以解释。因为,一旦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或盖章,将被视为保险人在承保时已履行了保险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也意味着投保人已经知道保险条款中除外责任的内容。 许多人在看重疾险条款的时候,大多比较关注重疾险保障中含有多少种重大疾病。当然这也是投保仔细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更要关注极容易被忽视的地方,那就是重疾险在诊断和治疗方法上的限制。重疾险在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上有很多的限制,这就意味着,你光得了合同规定的病是不行的,还得按他们的要求诊断和治疗,否则也得不到赔偿。 在选择重疾险时一定要关注重大疾病的理赔条款,一定要看清楚理赔的限制条件。还要注意的是,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 详细比较不同保险公司条款也不可或缺。对于癌症、烧伤、瘫痪这样在重大疾病中相对“普遍”的疾病,各家条款几乎一致。但有的如重大器官移植,包括的器官种类就不多。还有如失聪、失明,在时间上也又限制。有的是要求失聪至少持续一年以上才可以赔,有的只要求90天。如急性心肌梗死,有的要求同时满足5项条件才可以赔付,有的是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三项就可以赔。 另外,一些保险的理赔也对治疗的方法有限制, 比如“中风须在发病六个月后仍遗留永久性神经系统机能障碍”、 “癌症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证据”、“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不包括冠状动脉扩张成形术及其他血管内介入治疗手术”等等。 客观的讲,买重疾险很有必要,但还须合理选购,要根据自己的年龄、性别、经济状况的特点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险种和保额。在成功跨越医学术语和条款限制两道坎之后,投保人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首先要考察它是否具有一般的保障需求,即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其次再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发病率较高的病种,最后还要考虑重疾险的保险金额。由于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费用一般都在10万元左右,投保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金额至少要在10万元以上。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保险金额至少要在10万元以上,这样才能在风险来临之时,起到遮风避雨的保障作用。

***ei / 2010-01-08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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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这位朋友你好厉害噢。从没见过你这么专业的客户,真牛呢! 你这篇想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呢?可以精炼一下吗?拖拖拉拉的好长噢,不累啊?别自作聪明了!你看好什么产品就买咯,何必浪费其他代理人的这么多的口水呢?我看你也犹豫了这么多天了,原来你也不敢贸然去买,所以才咨询再咨询。 友情提醒一句噢,小心挑花了眼什么都买不了,你就去购买市场上最完美的产品去吧,继续挑吧,祝你挑的开心,挑的快乐!

Bornisn-zheng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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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bgen-gong2011-11-02

我觉得南京的这位朋友说的很客观。这样的分析对于客户还是作为代理人来说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我们代理人的职责就是把关爱带给他人,所以也就要求我们对人要诚恳,不要为了小利损害他人的利益。让客户明明白白的知道他所买的产品是什么样的,让客户知道物有所值,让客户的生活幸福,才是我们最应该做到的。保险是个崇高的事业,希望作为保险业务员,能够用我们的真诚使每个人都生活的无忧!

Genhne-yao2011-09-01

很多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都存在着理赔难的问题,而在我们公司不会发生: 首先是提前给付; 其次是有1年的观察期(防止一些道德因素,如,被保险人带病投保); 然后是报案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2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就可以了最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理赔款(保额,如是分红险还加上分红)项打进被保险人账户,保险合同终止。

sarmaht-qing2011-03-26

您说的很对,明明白白消费最好,有些细节要注意,这样一来就不会轻易了,也不会后悔,毕竟健康大家都希望的

Susmie1-jiao2011-02-21

aaa说的很好,确实普通百姓对重疾的认识与临床的诊断以及保险公司的重疾保障责任有差异,但重疾不因为这些情况而不发生,重疾险还是需要的。好在保监会对某些重疾有了统一的定义,加上新保险法的实施,可以大大缓和这方面的矛盾。过去人们对重疾险有保死不保生的想法,所以在选择重疾险时可以考虑即保病有保生也保死的产品。

Daplle-cao2010-07-26

一看二楼就是保险公司的,有本事把真名放出来,穿个马甲装什么呢!!!强烈鄙视你!!!估计你也就是个垃圾代理,连自己产品的缺点都不敢正视.不知道你骗了多少人了.再次鄙视你个垃圾!!! 我觉得楼主说的对我们这些有保险需求的人很有启发!!!学习了,谢谢楼主

Trired-zeng2010-05-02

30岁女人怎么规划养老 工薪阶层的保险保障计划---重疾+意外

Benliny-chen2010-01-12

不知道各位同仁是否学习了新保险法!新保险法越来越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了。其中一条是不可抗辩条款,也就是说即使客户带病投保,只要能够熬过两年,两年后出险依然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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