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材料及贷款流程分别是什么?

想问的是用公积金贷款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办理?以及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和流程是什么呢?

***04 / 2015-08-18发起 话题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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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家十2015-08-19

贷款流程
1、申请人向购(建)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下设的办事网点提出贷款申请,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以下称《贷款办理须知》)和申请贷款所需表格。
2、申请人填妥贷款所需表格,按《贷款办理须知》的指引,由本人持贷款所需证件和资料到公积金办事网点提交贷款资料,进行贷款受理登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称“公积金管理机构”)在10-15个工作日内批复申请人具体的贷款额度,并委托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以下称“经办银行”)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手续。
3、申请人等待委经办银行的通知,预约时间到经办银行的办事网点签订借款合同,待申请人通过了银行的贷款审批程序、房管部门为申请人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 委贷银行书面通知公积金管理机构划拨资金发放贷款。

保险专家十八2015-08-19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以公积金账户开户缴交时间为起始时间)
(1)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显示迟缴三个月以上的,须及时补缴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发生住房公积金转移,中途停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一年,新、旧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合并累计缴满一年的情况,可视同正常缴满一年;中途停缴超过一年的,须在新单位缴存公积金满一年,才能申请贷款;
(3)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显示为封存和停缴的状态的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申请人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所购住房都必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建房须在公积金缴存地范围内);
4、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合法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5、申请人能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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