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应在去年退休.还在扣缴养老保险金.请问是谁的责任?

前提∶我是个体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目的是为了今后老了生活问题得到一定的保障。问题一∶参保者在参保时,已到达了退休标准,请问社保单位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参保者?问题二∶参保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超过了退休标准时,而社保单位不但没通知参保者,反而在去年还在扣缴其养老保险金,请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应如何处理?〔被保险人的年龄现已55周岁.性别∶女,没有职业,无收入。〕投保时间是∶95年1月1日起至1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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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打一下社保电话12333问一下吧。台州市社保机构一览椒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 椒江区社保中心 地址:台州市江城南路附近 0576-89600018 仙居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仙居县环城南路370号 0576-87772582 临海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台州市临海市赤城路119号 0576-85157771 天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新行政中心)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温岭市人民东路258号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台州市三门县新兴街75号 0576-83361712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台州市玉环县广陵路 0576-87222226 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地址:台州市温岭市方城路18号 0576-86241966

Rorlyen-quan2010-05-26

其他回复 共2

Boblin-zheng2011-06-18

同城的朋友你好,《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有视同缴费年限加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由上可以看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均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但基本养老金的多少与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和每年缴费多少直接挂钩起来,体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Meroy1-tong2010-07-08

你好,请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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