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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生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也属于意外导致的,可否与一般意外身故叠加赔付呢?

2019-05-2251次浏览
小新客服
您好,本产品条款第六条二规定“下述第(一)项至第(十)项意外伤害事故中,若被保险人同时遭受两项及两项以上的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我们仅按下列约定中给付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第(一)项至第(十)项指:一般意外身故、私家车(乘坐)意外身故、私家车(驾驶)意外身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航空意外身故、高速列车身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电梯意外、行人交通意外、自行车交通意外身故,故不能叠加,按较高一项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