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保险学堂保险关注赔偿义务

赔偿义务

无偿搭车 也要承担赔偿义务吗?
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法制观念的增强,公民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法律。房产、汽车、股票、保险等等走进我们的生活。
栏目:保险互动专区
再保险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一)
问:下列哪些情形出现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br />问:投保人再保险合同中具有的义务答:义务就是交纳保费,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在事故发生后的保险事故通知。财险的要更广泛一点,还包括危险增加通知和防灾防损和施救。另外如果理赔金受益人应为投保人的话还应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br />问: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 )条款的效力答: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
问:请问汽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答:只能赔偿交通事故中本车人员和财产以外的第三方损失。本车事故中有责任的话限额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本车无责任的话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br />
栏目:险种专栏
挪用保险赔偿金过户车辆
随着用车人群的不断增加,车主在购买汽车保险产品时应该对车险知识以及理赔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对于保险公司给与的事故赔偿费用挪为他用,并将出事车辆过户,是会获刑的。
栏目:险种专栏
被保人不出现该如何寻求赔偿?
通过本文,向读者说明,如果在发生交通意外后,被保险人失踪了,也可直接寻求保险公司赔偿。
栏目:保险互动专区
无名氏被撞身, 浙江赔偿就高不就低
法制日报杭州12月15日电记者马岳君陈东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4日公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酒驾、无证驾驶等几种特殊情形的责任承担问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责任,还首次明确了受害人为“无名氏”情况下谁有权主张赔偿等问题。  浙江高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介绍说,意见明确规定:在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无名氏被撞身亡 保险赔偿就高不就低
《意见》的发布,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酒驾、无证驾驶等几种特殊情形的责任承担问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交强险的责任,还首次明确了受害人为“无名氏”情况下谁有权主张赔偿等问题。完善了保险理赔的立法规范。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撞死流浪汉赔了50万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究竟有没有道理
嵊州司机张先生因驾车一时疏忽撞死了一名流浪汉,不仅受了刑罚,而且还赔偿了50多万元。张先生本想着车子上了保险,这一款项保险公司自然会承担,可没想到,事后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拒赔理由是事故赔偿款至今没有实际受益人。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11年1月5日,当时,张先生到山东省临沂市出差......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新手上路撞死亲生父母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过半百的女儿开着刚买的轿车去乡下看望年过八旬的父母,准备返回时,出了意外将老妈撞倒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老爸对女儿表示谅解,不向她主张民事赔偿并申请检察机关免除处罚。
栏目:保险知识汇总
买保险
我的足迹
保险规划
关注我们
投诉反馈
返回顶部
关闭
vm-tel-xyz-product-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