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保险 保险学堂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经典案例 猝死并非意外 飞机上猝死不在航意险理赔范围

猝死并非意外 飞机上猝死不在航意险理赔范围

发布日期: 2013.10.24

导读:近日,深圳的一名老太太在飞机上猝死引发理赔纠纷的案件引起市民的关注。据悉,老太太在乘坐飞机时猝死在了座位上,由于其在乘飞机之前购买了航空意外险,故死者家属要求航空控死赔偿。后经调查核实,猝死并不属于意外,因此不再航空意外险保障范围之内,故死者家属不能得到理赔。某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也对公众诠释了猝死和意外的概念,猝死并不等于意外。

近日,深圳保监局公布了保险纠纷典型案例,由“猝死”引发的理赔纠纷名列其中。近年来保险公司在意外险里,对“猝死”一般都做了责任除外。

深圳保监局公布的案例中,一位老太太乘坐飞机,飞机起飞前老太太在座位上猝死。由于老太太身体一直很健康,而且购买了航意险,因此其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分析,老太太的死亡并非由于航空公司的意外事故导致,尽管老太太身体健康,猝死还是由于其身体原因所引发,因此不理赔。

深圳保监局对此解释说,任何一种保险都有特定保险责任范畴,包括猝死、被保险人因恶性肿瘤身故,都不是意外险的保险责任。

某大型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猝死换个意外是两码事,猝死并不是意外。根据保险法中对于意外的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致使被保险人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而猝死,是由被保险人身体原因所造成的,非客观的,属于疾病范畴内的,因此并不在意外险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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