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国寿如意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三
国寿如意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三
    中国人寿
    备案名称
    国寿如意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三
    承保年龄
    18周岁-65周岁
    保险期间
    1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销量
    10850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意外伤害1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
    意外医疗2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因该事故治疗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按免赔额10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1)以上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2)合理治疗费用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中的自付费用;(3)如保险期间结束后仍需治疗,给付保险金期限自动延长,门急诊最多不超过15日,住院最多不超过90日。
    意外住院补贴50元/日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住院,从第4日起,按每日50元给付保险金:(1)住院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2)单次给付不超过30日,累计给付不超过180日;(3)因同一事故间歇住院,两次住院间隔不超过30日(含30日)计一次住院。
    投保须知
    【保额说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公司如承保同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的多份如意系列保险,每个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超出部分无效。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残疾人士)职业分类须为1-4类,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在5日内告知新一站保险网(xyz.cn)变更。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2)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3)中暑、猝死、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4)精神和行为障碍、口腔医疗、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除外);
    (5)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6)应由或已由第三者给付的损失;
    (7)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挂床住院,以及休养、疗养、身体检查和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本保险后续理赔、保全等相关事务,可由新一站保险网(xyz.cn)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