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
- 智能核保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
(1)身故,给付1万元身故保险金,如已给付伤残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
一般医疗保险金 | 3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30日后因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确诊罹患疾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因该事故或疾病治疗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或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详见“投保须知”),给付保险金:
(1)100种重大疾病、甲状腺疾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年度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其他疾病或意外事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年度免赔额1万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2)因意外导致的治疗,不受等待期限制; (3)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 (4)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 (5)已从其它途径(不含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免赔额; (6)如以参加社保(城镇职工、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使用社保就诊并结算: a.等待期后确诊的100种重大疾病、甲状腺疾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免赔额0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 b.其他疾病或意外事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免赔额1万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 (7)“一般医疗保险金”与“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保障,累计给付不超过300万元; (8)“一般医疗保险金”、“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保障,年度累计免赔额1万元。
|
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 | 3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年投保时完全符合健康告知的情况下,因符合本保险约定的特定既往病症(详见“投保须知”)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因该病症治疗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的住院治疗前(含住院当日)7 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 日(含)内的门急诊治疗费用,按年度免赔额1万元,5%比例给付保险金:
(1)如特定既往病症为甲状腺结节,按年度免赔额1万元,25%比例给付保险金; (2)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 (3)已从其它途径(不含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保险)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可抵扣免赔额; (4)如以参加社保(城镇职工、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使用社保就诊并结算,按免赔额1万元,应赔付金额的60%比例给付保险金; (5)“一般医疗保险金”与“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保障,累计给付不超过300万元; (6)“一般医疗保险金”、“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保障,年度累计免赔额1万元。
|
10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 3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30日后因初次出现症状或体征且确诊罹患本保险约定的重大疾病,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因该疾病治疗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6种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详见“投保须知”)、质子重离子医疗费用,在“一般医疗保险金”累计给付达到保额后,剩余部分按免赔额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
(1)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 (2)合理住院医疗费用: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3)如以参加社保(城镇职工、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使用社保就诊并结算,按免赔额0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此项不适用于恶性肿瘤的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 |
恶性肿瘤特药服务 | 提供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年投保时完全符合健康告知的情况下,在等待期30日后经医疗机构确诊初次罹患符合条款约定的恶性肿瘤,若主治医生为治疗该恶性肿瘤开具的处方药品无法在该医疗机构内进行购买,可以申请特药服务,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药店安排购药。具体服务包括:门诊绿色通道服务、预约购药服务、药品咨询服务、慈善赠药申请指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说明可点击查看《京东安联恶性肿瘤特药服务介绍》。 |
100种重疾住院垫付服务 | 提供 |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产品提供100种重疾住院垫付服务1次,具体服务内容和说明可点击查看《100种重疾绿通及住院垫付服务流程》。
|
100种重疾住院绿通服务 | 提供 |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产品提供100种重疾住院绿通服务1次,具体服务内容和说明可点击查看《100种重疾绿通及住院垫付服务流程》、《100种重疾住院绿通医院网络清单》。
|
额外意外伤害 | 30万元 | 如选择投保"额外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保险金金额增加30万元,可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赔付。
|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 30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对于住院治疗前(含住院当日)7 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 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产生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含门急诊手术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
(1)如以参加社保(城镇职工、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使用社保就诊并结算,按免赔额1万元,60%比例给付保险金;
(2)“一般医疗保险金”、“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和“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保障,年度累计免赔额1万元。
|
额外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 | 投保 | 如选择投保"额外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保险金"保障,甲状腺结节既往病症年度累计赔付比例增加至75%,其它特定既往病症年度累计赔付比例增加至15%。
|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1)保单载明的保单生成日期前的2年(含)内,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a.已被诊断且住院治疗的疾病(但因急性胃肠炎/单次发作已痊愈的肺炎/上呼吸道感染住院不在此限);
b.因任何疾病已持续或间断进行药物治疗30天(含)以上;
(2)投保前未曾患有如下疾病,或投保前不存在以下任一行为/症状:
a.恶性肿瘤、白血病、淋巴瘤、严重贫血(血红蛋白<60克/升)、慢性阻塞性肺病、糖尿病、溃疡性结肠炎、乙型肝炎或乙肝病毒携带者、肝硬化、肝功能衰竭、肾脏疾病、脑卒中(脑中风、脑出血、脑梗塞)、老年性痴呆、脑瘫、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HIV病毒感染、艾滋病、克隆病、溃疡性结肠炎、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术;
b.伴有边界不清或不规则的甲状腺结节、乳房(乳腺)结节、肺部结节或毛玻璃影;
c.其他不明性质的肿块/息肉/囊肿/新生物/癌前病变(重度不典型增生);
d.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如下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含)以上:洗澡、进食、移动(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行动(上下床或上下轮椅)、穿衣、如厕。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2)急性心肌梗塞手术后门诊行血管造影、冠状动脉增强CT检查(冠脉CTA)、心脏导管检查;
(3)脑中风后遗症手术后门诊行头颅CT检查、脑血管造影检查;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门诊行抗排异治疗;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门诊行血管造影术、心肌灌注扫描;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门诊肾透析治疗。
(1)若被保险人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住院期间或特殊门诊治疗期间根据符合合同约定医疗机构的主治医生开具的处方和院外购药原因说明在非医院药房内产生的药品费用(即自购药),保险公司按照扣除社保和商业保险赔付后剩余金额的60%进行赔付(此项不适用于恶性肿瘤特药服务);
(2)若被保险人符合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住院期间或特殊门诊治疗期间根据符合合同约定医疗机构的主治医生开具的处方在医院药房内产生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按照扣除社保和商业保险赔付后剩余金额的100%进行赔付;但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保险公司按照扣除社保和商业保险赔付后剩余金额的60%进行赔付(此项不适用于恶性肿瘤特药服务)。
b.初次确诊后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药品处方是由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且为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需且合理的药品;
c.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药品处方中所列明的药品属于保险公司指定的恶性肿瘤特种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d.用于治疗恶性肿瘤的药品处方中所列明的药品是在符合条款约定的医院或保险公司指定/认可的药店购买的药品;
e.在保险公司指定/认可的药店购买的药品须符合本产品约定的“恶性肿瘤药品处方审核及购药流程”的约定;
f.每次的处方剂量不超过1个月,且开具时间须在约定的用药保障期限内。
(2)恶性肿瘤特药服务赔付比例:
a.若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本保险按照应赔付金额的60%进行赔付;
b.其他没特别说明情况,保险责任范围内,按照扣除社保和商业保险赔付后剩余金额的100%进行赔付。
(1)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暨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质子重离子中心;
(2)山东淄博万杰医院博拉格质子治疗中心(WPTC)。
(1)被保险人若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健康状态的,保险公司不会因健康状况变化或者历史理赔而单独拒绝连续投保或单独调整承保条件;对于存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公司将保留对于单个被保险人调整连续投保承保条件的权利;
(2)若保险公司因经营策略下架本产品,保险公司不保证续保。
等待期:指自保障生效日开始,不承保某项保障的时段。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一般出现在医疗、重大疾病相关保障约定中。例如:疾病住院医疗保障等待期3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疾病如发生在10月19日之前不给付保险金,10月19日之后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1. 所有保障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任何原因所导致的流产和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不孕不育;
(5)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保单生效前已存在的受伤及其并发症;
(7)任何因整容、整形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
(8)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9)在酒精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0)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服药治疗或心理行为治疗期间);
(11)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2)进行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期间;
(13)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间,从事采矿业、地下作业、山洞作业、水上作业、5米以上高处作业的职业活动期间;
(14)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期间;
(15)进行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探险活动、非固定路线洞穴探险、特技表演,任何海拔6000米以上的户外运动及潜水深度大于18米的活动期间。如保险人进行风险评估后同意拓展承保时,不受本责任免除的限制;
(16)必须借助登山绳索、登山向导(非旅行社导游)完成的登山活动期间;借助水下供气瓶(非呼吸管)设备完成的潜水活动期间(但除外在旅游景点的专业潜水教练指导下进行的休闲潜水活动);
(17)从事航空或飞行活动期间,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的除外。
2. 医疗保障
(1)先天性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2)在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前所患的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
(3)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前被保险人已经患有的未如实告知的疾病或症状。
(4)产前产后检查,助孕、人工受孕、男女生育控制、输精管切除术、避孕、绝育手术、绝育恢复手术、性别转换等治疗和手术,及由以上原因导致的并发症的相关医疗费用,性障碍治疗、伟哥及其他用于提高性功能的药物费用;
(5)无主治医生处方和院外购药原因说明的院外自购药品费用,任何滋补类中草药及其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医生开具的超过30天部分的药品费用;
(6)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7)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而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出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24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包括在住院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发生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不在此限;
(8)住院体检,因职业病产生的医疗费用;
(9)住院期间一天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天内住院不满二十四小时;但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不在此限;
(10)美容、变性手术、矫形、视力矫正手术、屈光不正、牙科治疗、牙齿修复,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及所有非处方医疗器械(医生认为治疗必不可少的不在此限);
(11)因预防、康复、保健型或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费用;
(12)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
(13)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心理疾病、性病等的治疗和康复所产生的费用;
(14)接受实验性治疗,即未经科学或医学认可的医疗;
(15)各种健康检查,功能医学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全套个人化营养评估、抗氧化维生素分析、氧化压力分析、营养与毒性元素分析、肠道免疫功能分析)费用,免疫费用,出于行政或管理事务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与投保保险、招聘、入学或运动相关的体格检查)发生的检查费用,旅行和宾馆住宿费用,预防保健(包括但不限于保健按摩、自动按摩床治疗、药物蒸气治疗、药浴、体疗健身、疾病普查)费用,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不在此限;
(16)非处方药品和设备,戒烟戒酒药物、食欲抑制剂、头发再生药物、抗老化药物、美容用品、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保健药品和食品、营养滋补类中草药;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不在此限;
(17)各种自用的按摩保健和治疗用品:颈托(急救中使用的颈托不在此限)、腰托、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疝气带、护膝带、钢头颈、矫正器具、药带、药枕、拐杖、轮椅、健身按摩器和各种磁疗用品及家用检测治疗仪器等费用。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 保险条款
-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20版)-京东安联财险(京东安联)(备-普通意外保险)【2020】(主)007号
- 2、附加个人住院和特定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21通用版)-京东安联财险(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1】(附)109号
- 3、附加扩展承保特定既往病症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21版)-京东安联财险(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1】(附)039号
- 4、附加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2021版)-京东安联财险(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1】(附)049号
- 5、附加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条款(2021版)-京东安联财险(京东安联)(备-医疗保险)【2021】(附)051号
- 费率表
- 责任免除条款
- 保险公司告知书
- 客户告知书
三步理赔
理赔流程
STEP1:理赔报案
登录http://www.xyz.cn/u/onlinereport.do?xcase=unLoginReportClaims,或者登录“新一站保险网”App,提交报案申请。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新一站提供的理赔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
理赔小贴士
Q:如何查看理赔进度?
A:您通过新一站申请的理赔,可以登录http://www.xyz.cn/help/chaxun.html#cs,或者通过“新一站保险网”App实时查看理赔进度。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保全流程
STEP1: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新一站会通过邮件给您发送保全申请书,并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填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新一站。
STEP4:新一站会协助您将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并全程跟进直至完成保全。
保全小贴士
Q:多长时间能修改完成?若在修改完成之前出险怎么办?
A:不同保险公司由于审核流程不同,时效性也有较大差异,一般资料齐全10日内(休息日顺延)完成。新一站会全力为您跟进,争取尽快完成保单修改。
若在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办理完成前出险了,您可以正常申请理赔。
退保
保单生效前,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登录http://www.xyz.cn/surrender/report,填写退保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STEP2:资料齐全,审核无误,一般1日内(休息日顺延)可完成退保。
STEP3:退保后,新一站在1日内(休息日顺延),将您实际支付的金额退还至您的支付账号,到账时间受银行处理时间限制。
退保小贴士
Q:我的保单已经生效了,还能退保吗?
A:保险公司可能会额外收取退保手续费,不建议您退保,有一份保障有备无患。如需帮助,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热线400-667-5599。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如需发票,可在投保过程中勾选需要发票。发票将于投保成功后,15日内(休息日顺延)提供,可在会员中心-订单详情页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