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站老人综合意外保障升级版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 ||
意外伤害 | 1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 |
意外医疗 | 1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因该事故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按免赔额100元、100%比例给付保险金:(1)以上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怀柔区所有医院;(2)合理治疗费用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中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3)每次事故门急诊检查费用不超过300元;(4)如因意外事故住院,保险到期后仍需治疗,给付保险金期限自动延长,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最多不超过180日。 |
意外住院补贴 | 50元/日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按每日50元给付保险金:(1)累计给付不超过180日;(2)以上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怀柔区所有医院;(3)如保险到期后仍需住院,给付保险金期限自动延长,累计给付不超过180日。 |
投保须知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的年龄须为66周岁-70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年龄;职业分类须为1-3类,如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变更,须在5日内告知新一站保险网(xyz.cn)变更。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已由第三者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参加潜水、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热气球、跳伞、蹦极、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3)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4)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5)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6)患精神病;
(7)体检、疗养、康复治疗;
(8)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怀柔区所有医院。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医药费用中,已由第三者补偿或赔偿的部分;
(2)参加潜水、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热气球、跳伞、蹦极、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3)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4)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5)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6)患精神病;
(7)体检、疗养、康复治疗;
(8)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2. 意外住院补贴
【信息披露】本保险为太平洋寿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本保险后续理赔、保全等相关事务,可由新一站保险网(xyz.cn)协助办理。条款告知书
- 保险条款
- 1、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人寿太平洋人寿[2009]医疗保险 030 号
- 2、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99)条款-太平洋人寿太平洋人寿【2013】意外伤害保险018号
- 3、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人寿太平洋人寿【2009】医疗保险019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 保单/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