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说明】
(1)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申明:本产品优选版、尊享版,每位被保险人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2)如果被保险人曾因残疾、重大疾病、重大疾病轻症、意外住院、住院医疗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则不可投保本保险产品;
(3)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则不可投保本产品;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但就诊时未使用或就诊时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对于其该次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续保说明】本保险不支持续保(如第二年再次投保,视同新单仍有等待期限制)。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30天-17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
且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常住地须为
北京、辽宁、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四川、重庆、福建、广东。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
(1)“门急诊医疗保险金”保障责任,医院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审核认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综合性或专科医院,但不包括上述医院的特需部(指特需医疗、外宾医疗、干部病房、联合病房、国际医疗中心、 VIP 部、联合医院等医疗机构或服务)以及作为诊所、康复、联合病房、家庭病床、护理、休养或戒酒、戒毒等医疗机构 。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提供24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 ,且必须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
(2)其他保障责任,医院要求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二级或以上的综合性或专科医院,但不包括作为诊所、康复、联合病房、家庭病床、护理、休养或戒酒、戒毒等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系统的、充分的诊断设备,全套外科手术设备及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医疗与护理服务。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未成年人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免责说明】本保险
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2. 医疗保障
(1)斗殴、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3)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患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
(5)接受牙齿治疗、美容、整容手术或非医疗性的服务;
(6)接受妊娠(含异位妊娠)及其并发症、流产、分娩、节育、不孕不育、绝育的手术和医疗性服务;
(7)在投保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及在本合同保险合同签发日前24个月内已经存在的疾病;
(8)以任何形式参与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10)预防性、康复性、保健性、美容整形等非治疗性的行为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11)法定传染病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乙、丙三类的所有传染病。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
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面向开设分支机构地区销售并承保(
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7×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