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保单
必选保障 | ||
交通意外伤害 | 40万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4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40万元;(4)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20万元。 |
交通意外医疗 | 2000元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以上治疗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境外与港澳台地区须在合法的医院。 |
旅程延误 | 300元/5小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原计划的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的轮船发生延误,给付保险金:(1)延误原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主义行为、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2)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的轮船未按原计划离开始发地或抵达目的地,延误时间以两者中延误较长时间核算;(3)每延误5小时,给付300元保险金,累计保险金不超过600元。 |
行李延误 | 500元/8小时 |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随乘坐的民航班机或合法客运的轮船托运的行李在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后未按时送抵,每延误8小时,给付500元保险金,累计保险金不超过1000元。 |
【公共交通工具】用于公共交通目的和用途(有公共交通营运执照,按照时刻表经营,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旅游巴士、渡船、气垫船、水翼船、轮船、火车、飞机、固定机场客车。
【紧急救援】如在旅行时遇紧急情况,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24小时救援电话:+86-400-888-3080)或联系新一站保险网(xyz.cn)(+86-400-667-5599)协助处理。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住的外籍人士;承保外籍人士回原籍国。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及境外(不含阿富汗、缅甸、古巴、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朗、伊拉克、利比里亚、苏丹、叙利亚地区)。
【保险期间】如出境,仅承保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出发的旅行,保险期间须覆盖整个旅行,且至少于出境前一日投保。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以海外就医为目的的旅行、服役军人、参加职业体育活动;
(2)参加跳伞、滑翔翼、赛马、车辆表演、车辆竞赛、特技表演高风险运动;
(3)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4)猝死、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5)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6)脊椎病、艾滋病、精神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职业病、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和残疾;
(7)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8)被保险人或旅行同伴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9)应由或已由第三者给付的损失;
(10)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的交通工具;
(11)在主要作为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类似医疗机构治疗。
2. 医疗保障
(1)体检、疗养、康复、口腔医疗、整形美容、视力矫正、眼科诊疗、心理治疗、推拿、按摩及针灸治疗。
3. 旅程阻碍保障
(1)未能从承运人处取得旅行延误时长及延误书面证明;
(2)非本次旅行时托运的行李或物品损失。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由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保单样本、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后续保全、理赔等相关事务,可由新一站保险网(xyz.cn)协助办理。
- 保险条款
- 1、附加旅行行李延误保险 (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79号
- 2、附加旅行延误保险 (2010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10】N95号
- 3、附加万里通旅行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2009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产险(备案)【2009】N108号
- 4、万里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2014年第一版)-美亚财险(美亚财险)(意外)【2013】(主)33号
- 责任免除条款
- 客户告知书
- 保单/凭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