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2.0版
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2.0版
  • 基础保额达60万
  • 保障185种疾病
  • 少儿/成人特定疾病
昆仑健康保险
备案名称
新一站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2.0版)
承保年龄
出生满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
至80周岁、终身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 专属顾问
销量
2199
产品介绍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日(不含)后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保险责任终止:
(1)如在等待期90日内(含)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如投保人未选择投保“重大疾病医疗津贴保险金”和“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终止;
(3)如投保人选择投保“重大疾病医疗津贴保险金”或“恶性肿瘤保险金”,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除“重大疾病医疗津贴保险金”或“恶性肿瘤保险金”外的其他保险责任终止,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之日以后的剩余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降低为零。

中症疾病保险金5万元*2次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日(不含)后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
(1)如在等待期90日内(含)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对同一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中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两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两次时,本责任终止;
(3)如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中症疾病,仅给付其中一种;
(4)如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发生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中多项责任,仅给付保险金额最高的一项。

轻症疾病保险金基本保额*首次30%/第二次40%/第三次50%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日(不含)后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首次30%、第二次40%、第三次5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1)如在等待期90日内(含)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对同一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本责任终止;
(3)如因同一原因或同一事故中导致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仅给付其中一种;
(4)如因同一原因或同一事故中导致发生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中多项责任,仅给付保险金额最高的一项。

可选保障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年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当日)之前,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日(不含)后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本保险责任终止。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少儿特定疾病,仅给付其中一种。

成人特定疾病保险金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当日)之后,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日(不含)后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男、女性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人特定疾病保险金,本保险责任终止。因同一原因或在同一事故中导致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人特定疾病,仅给付其中一种。

恶性肿瘤保险金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首次发生的重大疾病为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被保险人生存至首次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满三年后,经专科医生确诊仍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保险责任终止。
如首次发生的重大疾病为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被保险人生存至首次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日后(不含)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医疗津贴保险金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日(不含)后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因重大疾病接受治疗,对实际实施的治疗,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重大疾病医疗津贴保险金;
(1)在每一保单年度内,重大疾病医疗津贴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该项责任持续至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
(3)累积给付达到五次时,本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全残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身故、全残或经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00%给付身故、全残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如已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则不再承担给付身故、全残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责任;
(2)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及疾病终末期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

中、轻症豁免保险费不投保

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90日(不含)后经诊断因疾病首次发生,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有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之日以后的剩余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豁免的保险费不包括以下款项:
(1)确诊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之日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2)宽限期内应交未交的保险费。

投保须知

【增值服务说明】投保健康保重大疾病保险(2.0版),单张保单保险金额大于等于20万元可享有重疾绿通服务,详见《重疾绿通服务方案》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未成年人投保】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限父母为其投保。

【保额说明】

投保年龄

最低保额限制

最高保额限制

出生满28天-17周岁

30万元

70万元

18周岁-40周岁

20万元

60万元

41周岁-45周岁

20万元

50万元

46周岁-50周岁

10万元

30万元

51周岁-60周岁

10万元

20万元

【适用人群】被保险人(不含外籍人士、残疾人士)年龄须为出生满28天-60周岁(以投保时间核算)。被保险人常住地须为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犹豫期】本保险产品投保成功后,将生成电子保单,自电子保单生成之日起15日内(含第15日)为犹豫期。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医院说明】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需符合下列所有条件:依法设立的国家卫生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缴费续期说明】保费从登记的银行借记卡账户自动划转,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支持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

【重大疾病说明】承保110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被保险人出生满36个月后出现症状、双目失明-被保险人出生满36个月后出现症状、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肺淋巴管肌瘤病、严重获得性或继发性肺泡蛋白质沉积症、严重哮喘、多发性硬化、严重心肌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埃博拉病毒感染、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植物人状态、全身性重症肌无力、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克隆病(Crohn’s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系统性硬皮病、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胰腺移植、严重心肌炎、肺源性心脏病、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克-雅氏病(CJD、人类疯牛病)、丝虫病所致象皮肿、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肝豆状核变性、肾髓质囊性病、严重Ⅰ型糖尿病、进行性核上性麻痹、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进行性风疹性全脑炎、主动脉夹层血肿、主动脉夹层瘤、嗜铬细胞瘤、严重肌营养不良症、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严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感染性心内膜炎、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失去一肢及一眼、瑞氏综合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脊髓小脑变性症、艾森门格综合征、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颅脑手术、糖尿病导致双足截除、溶血性尿毒综合征、小肠移植、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严重癫痫、原发性脊柱侧弯矫正手术、结核性脑膜炎、重症手足口病、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严重大动脉炎、严重细菌性脑脊髓膜炎、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室壁瘤切除术、风湿热导致的心脏瓣膜疾病、严重川崎病、严重面部烧伤、因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成骨不全症、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特定年龄的脊髓肌肉萎缩症、严重出血性登革热、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严重巨细胞动脉炎、严重强直性脊柱炎、亚历山大病、多发性骨髓瘤、严重脊髓灰质炎。(详细病种解释见条款)

【中症疾病说明】承保25种中症疾病: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中度脑中风后遗症、中度系统性红斑狼疮、中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中度重症肌无力、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中度进行性核上性麻痹、中度克-雅氏病、中度克隆病、中度帕金森氏病、中度面积Ⅲ度烧伤、意外导致的中度面部烧伤、中度强直性脊柱炎、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中度多发性硬化症、深度昏迷72小时、中度运动神经元病、中度瘫痪、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结核性脊髓炎、中度肠道疾病并发症、中度脑损伤、单侧肺脏切除、中度肌营养不良症、中度阿尔茨海默病。(详细病种解释见条款)

【轻症疾病说明】承保50种轻症疾病:早期恶性病变、原位癌、皮肤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期、肾脏切除、单个肢体缺失、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硬化、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单耳失聪、人工耳蜗植入术、听力严重受损、视力严重受损、角膜移植、单目失明、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硬脑膜下血肿手术、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糖尿病导致单足截除、早期系统性硬皮病、早期象皮病、心包膜切除术、肺功能衰竭、植入心脏起搏器、植入心脏除纤颤器、早期原发性心肌病、轻度面部烧伤、面部重建手术、肝叶切除、双侧睾丸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腔静脉过滤器植入术、因肾上腺皮脂腺瘤切除肾上腺、严重的骨质疏松、植入大脑内分流器、微创颅脑手术、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深度昏迷48小时、胆道重建手术、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肋骨骨折、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详细病种解释见条款)

【少儿特定疾病说明】投保“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可承保20种特定疾病:白血病、重症手足口病、严重心肌病、瑞氏综合症、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川崎病、全身性重症肌无力、严重Ⅰ型糖尿病、严重脑损伤、严重Ⅲ度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成骨不全症、严重哮喘、肝豆状核变性、肺淋巴管肌瘤病、严重获得性或继发性肺泡蛋白质沉积症。(详细病种解释见条款)

【男性特定疾病说明】投保“成人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可承保13种男性特定疾病:前列腺恶性肿瘤、肺恶性肿瘤、食管恶性肿瘤、胃恶性肿瘤、肝恶性肿瘤、结肠恶性肿瘤、直肠恶性肿瘤、阴茎恶性肿瘤、睾丸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多个肢体缺失。(详细病种解释见条款)

【女性特定疾病说明】投保“成人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可承保8种女性特定疾病:乳腺恶性肿瘤、子宫颈恶性肿瘤、子宫恶性肿瘤、卵巢恶性肿瘤、输卵管恶性肿瘤、阴道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详细病种解释见条款)

【保险名词解释】

等待期:指自保障生效日开始,不承保某项保障的时段。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一般出现在医疗、重大疾病相关保障约定中。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生效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患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但符合本合同“附表一:重大疾病列表”“附表二:中症疾病列表”“附表三:轻症疾病列表”“附表四:少儿特定疾病列表”中疾病定义的除外);

7)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合同“附表一:重大疾病列表”中疾病定义的除外)。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产品由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开设分支机构地区销售并承保(查询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销售主体为新一站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未设立分公司的地区,存在的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投保咨询、保单/凭证查询、客户投诉以及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等相关事务,由新一站保险网协助办理,新一站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67-5599。

常见问题
本产品的投保区域有限制吗?

您好,本款产品的投保区域是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区域: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投保时被保险人常住地须为上述地区。

本产品投保份数有限制吗?保额有限制吗?
您好!本产品投保份数没有限制。投保本产品最低基本保险金额:17周岁(含)以下30万元起投,18—45周岁限20万元起投,46周岁—60周岁10万元起投。累计最高基本保险金额:17周岁(含)以下限70万元、18—40周岁限60万元、41—45周岁限50万元、46周岁—50周岁限30万元、51周岁—60周岁限20万元。
什么是豁免保险费?

您好,豁免保险费是指如果被保险人首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则自确诊后下个交费日开始保单后续未交的所有保险费均免除,且保单继续有效。

本产品的保险费如何支付?

您好,线上投保产品的首期保费支付方式均为在线支付,续期保费收费形式为银行代扣,您需在投保时填写正确的投保人本人储蓄卡信息。

本产品犹豫期多长时间?

您好!自电子保单生成之日起,有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您认为本产品与您的需求不相符,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保险费。

售后服务

三步理赔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理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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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理赔报案
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1-8899)报案。


STEP2:提交资料
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材料,并按要求提交。


STEP3:坐收赔款
保险公司审核完成后,将按照您填写的银行账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若您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系新一站,我们会全力为您服务。

 

 

保全

 

本产品仅支持姓名、证件号码等投被保险人信息、填写笔误的更正(不支持姓名和证件号码同时更正),受益人的变更。

 

 

http://file.xyz.cn/filesystem/image/10428871 保全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1-8899),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变更原因和需要修改的信息。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完成后,保险公司会通知您保全结果。

 

 

退保

 

保单生效后,本产品支持退保。

 

 

 退保流程

 

STEP1: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1-8899),提供相应的保单号,说明退保原因。

 

STEP2:保险公司会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STEP3:按照要求备齐材料,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STEP4:保险公司扣除部分费用后(犹豫期内全额退款),退还剩余金额至投保人本人提供的银行卡,具体金额需保险公司核算。

 

 

发票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同投保人姓名(不支持公司抬头),请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11-8899)进行申请,保险公司将1周内发送电子发票获取短信到您手机上,点击短信中链接地址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