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众行天下-国内旅行保障计划1(经济款)
众行天下-国内旅行保障计划1(经济款)
    史带财险
    备案名称
    众行天下-国内旅行保障计划1(经济款)
    承保年龄
    1周岁-85周岁
    保险期间
    1-30天或1年
    特色服务
    • 电子保单
    • 电子发票
    销量
    9432
    保障内容
    必选保障
    意外伤害1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4)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5万元。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1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1)身故,给付10万元保险金;(2)伤残,按保险条款规定比例给付保险金;(3)身故及伤残保险金,累计不超过10万元;(4)“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障与“意外伤害”保障,叠加给付保险金。
    意外医疗2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发生意外事故,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治疗产生的合理费用,按免赔额0元、100%给付保险金:(1)以上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2)合理治疗费用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中的自付费用;(3)71周岁至85周岁的被保险人意外医疗费用,累计给付不超过1万元。
    疾病身故保险金1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等待期90日),如在旅行时因疾病身故,给付1万元保险金。
    疾病/意外住院补贴50元/日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事故住院,按每日50元给付保险金,最多给付30日。
    个人及宠物责任补贴10万元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如在旅行时因以下原因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合理且必要费用,给付保险金:(1)因过失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2)境内常住地住所内饲养的犬类宠物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需要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3)被保险人须承担的仲裁费、诉讼费。
    投保须知
    【保额说明】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明:本公司如承保同一被保险人的多份保险(不含团体保险),“意外伤害”同类保障仅按最高保额给付保险金,并退还其他保险该保障下的已收取的保险费。
    【未成年人保额】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各家保险公司的身故保险金总额(不含航空意外)按以下规定给付:
    (1)不满10周岁,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紧急救援】如在旅行时遇紧急情况,须立即联系救援机构(24小时救援电话:400-820-7031、021-38295959)或联系新一站保险网(xyz.cn)(400-667-5599)协助处理。
    【外籍人士】承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满9个月,有工作证和居住证的外籍人士。
    【保障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治疗须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不含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1年多次往返”时,出行次数不限,每次旅行最长承保30日。
    【生效时间】最早生效时间为投保成功后的次日零时。
    【保险名词解释】
    等待期:指自保障生效日开始,不承保某项保障的时段。等待期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带病投保,一般出现在疾病相关保障约定中,续保时不受等待期的限制。例如:住院等待期30日、9月20日生效的保险,住院如发生在9月20日-10月19日不给付保险金,10月19日之后可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免责说明】本保险不承担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保险金给付责任:
    1. 所有保障
    (1)以就医为目的或违背医嘱的旅行;
    (2)参加职业、有报酬的体育活动,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柔道比赛、空手道比赛、跆拳道比赛、马术比赛、拳击比赛等高风险活动;
    (3)职业操作或测试交通工具、受雇于商业船只、服役军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驾乘飞机等空中运输工具(乘坐民航、商业航班除外);
    (5)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无证机动车;
    (6)中暑、猝死、妊娠、安胎、流产、引产、分娩(包括剖宫产)、细菌或病毒感染(意外受伤感染除外);
    (7)整形美容,医疗事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未遵医嘱私自使用处方药;
    (8)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既往疾病、艾滋病、精神病、投保前已存在的伤病及其并发症;
    (9)体检、疗养、康复、口腔医疗、整形美容、视力矫正、眼科诊疗、心理治疗、器官移植捐献、辅助器具;
    (10)醉酒、挑衅、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故意自伤或自杀;
    (11)被保险人或旅行同伴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12)应由或已由第三方机构给付的损失。
    2. 紧急救援保障
    (1)脊椎间盘突出症、物理治疗、角膜屈光成型手术、流行疫病、扁桃腺、腺样体、疝气、妇科疾病;
    (2)未能取得医院或医生证明;
    (3)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紧急救援。
    3. 个人责任保障
    (1)被保险人对家庭成员、旅行同伴、导游、雇员或提供服务的人造成的人身伤害;
    (2)被保险人的职业、业务或贸易活动;
    (3)对车辆、飞机、船舶、武器、非犬类宠物的所有、使用或管理;
    (4)诬蔑或诽谤,对版权、专利权、商标或注册设计的侵犯;
    (5)被保险人对其本人、家庭成员、雇员或为其提供服务的人所有的、掌管的或控制的财产造成的损失;
    (6)惩罚性赔款、刑事诉讼;
    (7)宠物出入公共场所,未由成年人陪同,或未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投保前,须阅读并了解本保险相关“保险条款”,以上为部分责任免除条款,全部免责条款见保险条款
    【信息披露】本保险由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保单样本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产品备案编号),后续保全、理赔等相关事务,可由新一站保险网(xyz.cn)协助办理。
    条款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