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提示书声明与授权-太平洋寿险
1.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及投保人(以下简称“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投保提示书”和投保险种的格式条款,并对投保事项和保险条款的所有内容(特别是免除和限制你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进行了详细了解,对此,本人无异议。
 
2.本人对本投保单、与投保单有关的各份问卷及文件内的声明、陈述、告知均属事实,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险单已签发,你公司可依法解除本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你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3.本人授权中国太保{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可以从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和证明。
 
4.本人已充分了解你公司职业分类表中关于本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划分的相关内容,认可你公司对本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的判定,同意你公司根据职业分类表及对应合同内容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5.本人同意中国太保以及其认为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将本人提供的全部资料用于为本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推荐产品。中国太保及第三方对本人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中国太保采集客户信息特别是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
 
6.本人同意选择电子保单,并同意通过短信方式接受新契约回访。
 
7.客户投保且电子保单发送客户15日内未完成签收的视为自动签收。
 
8.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有伪造、欺诈提供虚假信息,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本人将会自变化之日起30天内到太平洋保险办理更改手续,否则,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人已知悉该表中包含的信息以及账户持有人和任何可报送的账户信息有可能提供给当地税务机关维护并依据签订的多边政府间协议与其他国家/辖区的税务机关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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