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
新一站家乐宝——保险条款
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家庭财产(火灾)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国人寿财险
国寿产险(备案)【2009】 N27号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在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使用、安装或存放其所有或租借的财产时,由于过失或疏忽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在法律上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以及因上述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引起合理、必要的诉讼、仲裁、抗辩费用和其他事先经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人在本保险单列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二、责任免除

对下列各项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故意、欺诈、酗酒、殴斗以及在精神错乱、病理性痴呆情况下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涉及知识产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赔偿责任及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三)使用或驾驶各种动力与非动力交通、运输工具所造成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四)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由污物、水、气、噪音、磁波和电子波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事故的赔偿责任和费用;

(五)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雇员民事侵权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费用;

(六)饲养的动物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七)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费用;

(八)惩罚性赔偿及罚款;

(九)各种间接损失及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私自承诺的费用。

(十)其他不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三、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供法律确认的文件副本及申请赔偿报告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二)如一次责任事故赔偿金额达到最高赔偿限额,则保险责任即行中止,被保险人如需恢复原赔偿限额时,应补交保险费,并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如一次责任事故未达至最高赔偿限额,其有效赔偿限额应是最高赔偿限额减去赔偿金额后的余额。

(三)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未经本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不得自行对索赔方作出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否则,被保险人对受害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诺、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保险人不受其约束。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

一个月

二个月

三个月

四个月

五个月

六个月

七个月

八个月

九个月

十个月

十一

个月

十二

个月

按年费率(%)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注: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收。

注:该文件是PDF文件格式,需要用Adobe Acrobatr软件阅读。
如果您无法阅读,请点击这里下载并安装该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