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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资料清单

类型 注意事项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 材料说明
基础资料 ①各案件类型均请提供基础资料;
②如发生意外事故,请提供意外事故证明。
1 理赔申请书 ①请下载(各保险公司对应)理赔申请书,参照样本填写,并手写签字;
②如被保险人为成年人,由本人填写;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填写;如被保险人身故,由法定/指定受益人填写;
③如为单位投保的团意险,或在工作中出险,理赔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2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①请提供被保险人的投保证件(如身份证,出生证明);
②如为境外旅游出险,除投保证件外,还需提供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港澳台通行证等;
③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
3 银行卡 ①请提供被保险人本人的银行卡;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请提供监护人的银行卡;如被保险人身故,请提供法定/指定受益人的银行卡。
②建议使用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卡,请在申请书中写明具体开户行。
4 意外事故证明 意外事故证明应有对应事故者、事故日期、事故地点、事故经过及造成的后果的详细描述.
①普通意外,请被保险人在申请书上详细写明事故经过,并亲笔签名(部分保险公司要求加盖居委会、村委会公章);
②旅行中发生意外,请提供旅行凭证(如被保险人旅行当天的照片、旅行社出具的盖章证明等);如商务旅行,请提供商务旅行证明;如参加比赛,请提供参赛证明(如报名记录、主办方出具的证明等);
③交通意外,请尽快向交警报案,请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被保险人作为驾驶员出险,请同时提供驾驶证及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④治安及刑事事故(如意外被打伤或遭抢劫受伤等),请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公安机关出具相关事故证明。
5 其他 其他与案件性质有关的材料。
意外门诊 境内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尤其是在旅游地医院进行首诊的相关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
1 门诊病历 ①由接诊医生出具,提供复印件即可;
②需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所有门诊记录页(就诊日期需与发票日期一 一对应)。
注:如就诊医院采用电子病历系统,需请医生打印本次就诊的病历并签名盖章。
2 诊断证明 请主动让接诊医生出具;需加盖诊断证明或病情证明专用章(可前往服务台、医务科盖章)。
3 发票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4 费用清单 如发票上有药品/治疗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可不用再单独打印费用清单。否则,请前往收费处打印费用清单并盖章。
5 费用清单 如有X线、CT、DR等检查,需要提供对应检查报告单。
境外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境外医院须是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的正规医院;
②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
③如在境外出险回国后仍需继续治疗,需详细阅读条款中对境内医院等级、治疗期限、责任限额的约定。
1 门诊收据 医院打印的本次治疗的费用收据。
2 门诊病历/医疗报告/诊断证明 医生手写的病历记录,诊断证明或医院打印的医疗报告均可。
3 检查报告单 如有相关检查报告需提供。
意外住院 境内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尤其是在旅游地医院进行首诊的相关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证件号码)是否准确,如不准确,请医生修改,并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盖章。
1 住院完整病案 ①请在出院后一段时间携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前往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全套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如有),出院小结、检查化验报告单、体温单、医嘱单等);
②复印后请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
2 发票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3 费用清单 请前往收费处打印住院费用总清单并盖章,费用清单中总金额与发票金额保持一致。
4 门诊病历 如住院前有门诊治疗,请同时提供门诊病历。
境外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境外医院须是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的正规医院;
②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
③如在境外出险回国后仍需继续治疗,需详细阅读条款中对境内医院等级、治疗期限、责任限额的约定。
1 住院发票 医院打印的本次治疗的费用发票。
2 住院病历 医院的住院病历记录。
3 检查报告单 如有相关检查报告需提供。
疾病门诊 境内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是否准确,如不准确,请医生修改,并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盖章。
1 门诊病历 ①由接诊医生出具,提供复印件即可;
②需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所有门诊记录页(就诊日期需与发票日期一 一对应)。
注:如就诊医院采用电子病历系统,需请医生打印本次就诊的病历并签名盖章。
2 诊断证明 请主动让接诊医生出具;需加盖诊断证明或病情证明专用章(可前往服务台、医务科盖章)。
3 发票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4 费用清单 如发票上有药品/治疗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可不用再单独打印费用清单。否则,请前往收费处打印费用清单并盖章。
5 检查报告单 如有X线、CT、DR等检查,需要提供对应检查报告单。
境外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境外医院须是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的正规医院;
②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
③如在境外出险回国后仍需继续治疗,需详细阅读条款中对境内医院等级、治疗期限、责任限额的约定。
1 门诊收据 医院打印的本次治疗的费用收据。
2 门诊病历/医疗报告/诊断证明 医生手写的病历记录,诊断证明或医院打印的医疗报告均可。
3 检查报告单 如有相关检查报告需提供。
疾病住院 境内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②请提醒医生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③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尤其是在旅游地医院进行首诊的相关就医凭证;
④请注意检查医疗单证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证件号码)是否准确,如不准确,请医生修改,并在修改的地方签字盖章。
1 住院完整病案 ①请在出院后一段时间携带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前往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全套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如有),出院小结、检查化验报告单、体温单、医嘱单);
②复印后请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
2 发票 ①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原件;
②如已经过其他保险报销,请提供结算单原件或分割单原件,报销单位盖章的发票(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3 费用清单 请前往收费处打印住院费用总清单并盖章,费用清单中总金额与发票金额保持一致。
4 门诊病历 如住院前有门诊治疗,请同时提供门诊病历。
境外
①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境外医院须是有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的正规医院;
②请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
③如在境外出险回国后仍需继续治疗,需详细阅读条款中对境内医院等级、治疗期限、责任限额的约定。
1 住院发票 医院打印的本次治疗的费用发票。
2 住院病历 医院的住院病历记录。
3 检查报告单 如有相关检查报告需提供。
住院津贴 如同时申请住院医疗费用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住院医疗理赔材料直接赔付住院津贴。 1 住院完整病案 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医嘱单、体温单等材料。
2 发票 请提供发票联或收据联复印件。
3 费用清单 ①请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
②清单中的总金额需要与发票总金额一致,四舍五入导致的细小误差除外。
身故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如在医院以外地点身故,请立即报警;
③如身故前在医院进行抢救的,请保留好抢救抢救病历、发票、费用清单。
1 受益人身份证明 请提供所有受益人/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①关系证明由户籍管理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也可以由派出所出具;
②已故受益人请在关系证明中注明过世时间。
3 遗产继承公证书 如保险公司要求公证,请所有受益人在当地公证处对继承关系、继承份额进行公证,公证完毕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4 死亡三证 死亡证明:①在医院身故,由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书》;②在医院以外地点死亡,请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签署的《法医学死亡证明书》。
户籍注销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出具。
丧葬证明:火葬,请由殡仪馆出具;土葬,请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注明姓名、证件号码、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土葬时间。
5 医院抢救/治疗资料 身故前有经过医院抢救/治疗的需要提供。
残疾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请在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③请按照条款中列明的鉴定标准进行鉴定,请在鉴定时将条款中的鉴定标准打印携带。
1 残疾鉴定报告 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医院均可评残;肢体缺失、器官摘除可在治疗终结后评残,功能丧失需在事故发生180日后评残。
2 住院完整病案 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如有)、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医嘱单、体温单等材料。
重大疾病 ①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②请及时前往医院治疗,医院需符合条款要求,一般条款要求医院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③请保留好第一次就诊的首诊病历等相关医疗单证。
1 门诊病历 需提供首诊病历。
2 住院完整病案 如已出院,请提供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如尚未出院,请提供医院目前能够提供的相关住院病历资料;
如有手术,请提供:手术记录单(如有);
如有相关检查,请提供:与该疾病确诊相关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
3 诊断证明 请提供医院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美国拒签 请保留好缴费凭证、拒签证明。 1 预约单和确认单 提供确认单(无缴费信息)和预约单(含缴费信息)。
2 银行缴费邮件回执 需提供中信银行缴费后的邮件回执。
英国拒签 请保留好缴费凭证、拒签证明。 1 拒签信 领事馆出具的书面拒签证明文件。
2 缴费邮件回执 通过银行缴费后的邮件回执。
其他拒签 请保留好缴费凭证、拒签证明。 1 拒签信 领事馆出具的书面拒签证明文件。
2 收据 使领馆出具的签证费用收据。
旅行延误 ①请保留好延误证明、登机牌、原订行程单;
②请注意延误原因是否符合条款列明的原因;
③请注意延误时长是否达到赔付标准。
1 登机证明 机票、登机牌或电子客票行程单(证明被保险人乘坐的航班号和航班时间)
2 延误证明 在机场值机处/服务台获取,或通过航空公司官网自助下载,或通过官方邮件获取(包括事发日期,延误原因,延误时间,航班号及最早承运人安排的替代交通工具的时间及编号。)
行李延误 ①请保留好登机证明、行李托运登机牌、运证明、行李延误证明、行李签收回执单;
②请注意延误时长是否达到赔付标准。
1 登机牌 登机牌或电子客票行程单。
2 行李延误证明 在机场行李问询处/服务台/航空公司官网或通过航空公司官方邮件获取,需包括事发日期,延误原因,延误时间,行李牌号(行李档案号)及行李签收时间。
3 行李托运单/行李登机牌 行李托运时绑定在行李箱上带有行李编号,条码,姓名/航班号的标牌。
4 行李签收回执单 行李在机场签收或送往酒店签收时工作人员出具的一份签收回执证明,上面一般会注明签收的准确时间及客户签名。
旅行变更 ①请注意导致旅行变更的原因是否符合条款列明的原因;
②请保留好导致旅行变更的原因证明;
③请保留好已预付、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凭证;以及为前往旅行目的地或返回日常居住地或日常工作地而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的旅行费用发票。(此条注意查看保障项目是否包含额外支出的费用)
1 费用证明 旅行合同或飞机、火车或轮船的购票证明或酒店预订证明。
2 费用收据 实际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旅行服务相关费用的发票及付款方式证明、额外支出的合理且必需住宿费公共交通费用交通费。
■旅行变更原因:旅行出发地、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雇员罢工、恶劣天气、严重自然灾害或传染病。
3 罢工证明 飞机、火车或轮船承运人出具的罢工证明。
4 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证明 天气预报或新闻媒体发布的相关截图。
■旅行变更原因: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死亡。
3 关系证明 被保险人与死亡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派出所、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4 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①在医院身故,由医院出具《医学死亡证明书》;②在医院以外地点死亡,请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签署的《法医学死亡证明书》
■旅行变更原因: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遭受严重伤病住院。
3 关系证明 被保险人与伤病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户口本、派出所、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4 住院病历 被保险人直系亲属住院的病历材料(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单(如有)、出院记录等)。
■旅行变更原因:被保险人因遭受严重伤病须医疗运送、遣返或住院治疗。
3 住院病历 被保险人严重伤病的住院病历或医疗运送、遣返的证明。
■旅行变更原因:被保险人遭受劫持
3 劫持证明 派出所出具或提供相关被劫持的监控视频或其它证明材料等
行李物品损失 ①请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承运人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取得其出具的书面事故证明;
②请保留好损失物品的原始购买凭证、维修凭证等。
1 报警证明 损失物品被偷被盗被抢时必须提供报警证明,需有被保险人姓名和损失物品明细清单。
2 承运人证明 承运人处理不当导致行李物品损失必须提供承运人出具的损失证明。
3 相关发票及付款方式证明 损失物品原始购买发票或收据。
4 维修报价单或收据 损失物品需要维修时必须提供。
个人钱财损失 请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酒店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案并取得其出具的书面事故证明。 1 警方记录原件 证明上务必包含明显的信息,如被保险人姓名、出险时间以及简单的出险经过。如物品遭盗抢,损失物品处一定要写上品牌名称 、型号等
2 现金/旅行支票/汇票的来源证明 如外币兑换单。
旅行证件重置 ①请在事故发生立即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报案并取得其出具的书面事故证明;
②请保留好重置证件费用发票、为了重置证件额外支出的费用发票。
1 警方记录原件 警方记录原件报警证明上需有被保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及简单的出险经过。需注明损失旅行证件等内容。
2 重置证件的费用发票 旅行证件重置的费用发票或收据。
3 额外支出费用证明 重置旅行证件额外支出的必须且合理交通及住宿费用发票或收据。
银行卡盗刷 ①请在发现银行卡丢失或失窃后立即挂失该银行卡;
②请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报警并取得其出具的书面事故证明。
1 警方记录原件 警方记录原件报警证明上需有被保险人姓名、出险时间、简单的出险经过及有关银行卡丢失或失窃后挂失等内容。
2 挂失证明 银行出具的挂失证明。
3 盗刷证明 银行出具的载有丢失或失窃银行卡之前48小时内发生的银行卡提款或刷卡记录的对账单。
亲属慰问探访 ①请注意探访原因是否符合条款列明的原因;
②请保留好关系证明、探访费用发票。
1 费用发票 探访人的住宿费用、公共交通费用发票原件及清单。 
2 探访原因证明 被保险人的住院证明、身故证明等
3 关系证明 被保险人与探访人的关系证明。
个人责任 ①请在事故发生立即向保险事故发生地警方报案并取得其出具的书面事故证明;
②请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保险公司会全参与责任认定;
③请保留好事故现场照片;
④请勿主动建议、许诺支付、或承认对第三方负有任何责任。
1 警方记录原件 警方报案证明或其他有关当局的证明。警方记录原件需注明出险事故当事人、出险时间、简单经过等。
2 赔偿协议 / 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  
3 赔偿给付凭证 付款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交易记录。
4 事故现场照片/证明 显示意外发生现场及第三者的财物损失或身体所受的伤害的照片或相关监控视频。
5 发票 损失物品相关原始发票或收据(证明物品的价值);维修发票等
医疗运送和送返 请立即向救援机构报案,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会根据该被保险人状况、从医疗角度、并参考医生建议评估运送或送返等救援服务。
身故遗体送返
未成年人旅行送返
其他案件 请参照条款中保险金申请的部分保留好相关理赔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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