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包含以下条款,请在投保前仔细阅读。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指南-复星联合健康保险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对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为了维护您的权益,更好地享受我公司的保险服务,请您在收到保险合同后,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合同签收。收到保险合同时,请您仔细确认保险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请您在保单回执上亲笔签名并将回执通过业务员交回我公司。若您收到的为电子保单,保单送达即视为您已签收。请您确认合同内容准确无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二、犹豫期退保。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保险合同,我公司设有15天的犹豫期。犹豫期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您在犹豫期内提出退保要求,我公司将扣除不超过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保险费(电子保单不扣除工本费)。
三、退保。如果您在犹豫期之后提出退保,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退还部分保费,具体详见合同条款或保险单现金价值表(一年期以上的保险合同附有现金价值表)。
四、保全服务。我公司为您提供保险合同内容变更、复效、保单补发、合同解除等保全服务。如果您需要以上服务,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请:
1、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进行申请;
2、登录我公司官网或微信进行在线保全;
3、登录我公司官网下载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填写书面申请并备齐保险合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我公司服务柜面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五、合同效力中止。如果您选择了分期缴纳保险费的方式,为了保证保险合同效力,请您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续期保费。如果您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缴纳保险费,您的保险合同效力将处于中止状态。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为了维持您的保单效力,我公司可能在合同约定交费日之前或宽限期内,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善意提醒您按时交费。
六、合同效力恢复。对于一年期以上的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您可提交书面申请并根据我公司审核要求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体检报告书、相关身份证件,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七、理赔。若发生保险事故,为方便您办理理赔手续,请及时以电话等方式通知我公司,或委托他人与我们联系。理赔申请应备材料详见下表:
申请项目
应备文件
1、理赔申请书
2、保险单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5、住院费用原始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6、门/急诊病历/手册、门诊发票及费用清单或处方
7、病理及其他各项检查报告
8、伤残鉴定书
9、意外事故证明(若是交通事故须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是工伤事故须提供相关单位的工伤证明等)
10、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
11、用以确定申请人身份的相关证明
12、受益人(监护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13、公共账户使用授权书
14、被保险人护照、境外急性病或意外相关证明资料、境外身故使领馆证明
疾病住院医疗
1、2、3、4、5、12
疾病门诊医疗
1、2、3、6、12
意外伤害医疗
1、2、3、4、5、6、9、12
重大疾病
1、2、3、4、7、12
意外身故
1、2、9、10、11、12
疾病身故
1、2、10、11、12
意外残疾
1、2、3、8、9、12
疾病残疾
1、2、3、8、12
免交保费
1、2、3、8、12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1、2、3、4、8、12
长期护理保险
1、2、3、4、12
第三方管理医疗
1、2、3、5、6、12、13
境外意外及救援
1、2、12、14
八、委托代办。如果您不能亲自前来我公司办理理赔申请以及合同内容变更、复效等事项,您可委托他人代办。除了需要提供您的身份证件、保险合同等相关手续资料外,请您的受托人携带您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其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公司服务柜面办理。
九、信息变更通知。如果您的联系地址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请您及时告知我公司,以便我们能及时为您提供服务。
十、联系我们。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事项,欢迎您随时垂询。我公司全国服务电话为4006-11-7777。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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